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四年相恋终分手,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索还?

延边律师5个月前 (04-17)婚姻家庭176
相恋相伴四年,一朝分手却因恋爱期间的转账对簿公堂,昔日恋人反目成仇。2026年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恋爱期间财产纠纷案,承办法官赵艳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原则,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一场因情感纠葛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曾是恋人关…

相恋相伴四年,一朝分手却因恋爱期间的转账对簿公堂,昔日恋人反目成仇。2026年4月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恋爱期间财产纠纷案,承办法官赵艳秉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的原则,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原告主动撤回起诉,一场因情感纠葛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曾是恋人关系,二人自相识起相恋四年,期间一直共同生活,感情十分好。相处的四年里,王某长期在李某经营的餐饮店内无偿帮忙打理生意。双方分手之后,2026年3月24日,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恋爱期间的全部转账款项共计6万余元。

  赵艳受理案件后,仔细梳理案卷材料,发现李某主张的转账均为恋爱期间的小额资金往来,单笔金额最高仅有一千余元,无大额转账、彩礼款等特殊款项,且王某也提交了一些转回记录,双方存在互有转账的情况。2026年4月2日庭前调解时,王某想到四年的真心付出换来如今的对簿公堂,忍不住当庭哭诉,细数四年共同生活的点滴,坦言自己无偿为李某打理店铺、付出大量时间精力,未曾索要过任何报酬,如今分手却被追讨恋爱期间的日常花销,内心倍感委屈。而李某则坚持认为这些转账属于借款,要求王某全额返还。

  面对双方的争执与情绪对立,赵艳立足案件实际,兼顾法理与人情,先后组织多轮调解。一方面,法官耐心安抚王某的情绪,充分理解其四年情感付出的不易,缓解其激动的心情;另一方面,针对李某的诉讼主张,结合案件事实逐一释法明理,清晰界定恋爱期间小额转账的法律性质,详细讲解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的裁判规则。法官着重指出,双方恋爱期间基于感情维系产生的小额转账、日常花销,属于表达爱意的无偿赠与,且无证据证明该款项为借款,同时被告也有对等转回记录,原告主张返还缺乏法律依据。

  同时,赵艳也劝导李某,四年的共同生活中,王某无偿付出劳动、倾注真心,这些情感与精力的付出无法用金钱衡量,恋人一场好聚好散,不应因小额钱款伤害昔日情分,更不应违背公序良俗主张不合理诉求。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与清晰普法下,李某逐渐认识到自身诉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也理解了王某四年的真心付出,最终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这场情感与财产交织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法官说法:

  恋爱期间的财产往来,需区分款项性质判定是否返还。为维系感情、表达爱意进行的小额转账、节日红包、日常消费支出等,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畴,且无明确借款约定的,属于无偿赠与。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在无法定撤销情形下,赠与人无权要求返还。而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彩礼、贵重财物,属于附条件赠与,若未缔结婚姻关系,可依法主张返还。恋人相处应秉持真诚与理性,分手后更应理性看待财产问题,切勿因金钱纠纷激化矛盾。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鸿鹏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994

分享给朋友:

“四年相恋终分手,恋爱期间的转账能否索还?” 的相关文章

郑某某故意伤害案 ——破解重组家庭监护难题,全流程跟进深化家庭教育指导

一、基本案情郑某某(14岁)与孙某某(14岁)系朋友关系。2023年11月19日,二人与朋友一起在某KTV娱乐。其间,因郑某某误认为孙某某使用手机偷拍自己的窘态,二人发生争执。拉扯中,郑某某用刀将孙某某刺伤。在场人员报警后,郑某某在现场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1月3…

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高某乙诉高小某法定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 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做大手术,需要接送、看护和照顾,但高小某也未出现。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

父母在分居期间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 ——廖某与范某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廖某(男)与范某(女)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及一子。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开始分居生活,两子女随范某生活。分居期间,范某及其家属多次拒绝廖某看望子女。廖某经协商、报警均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每月至少探望子女四次。处理结果生效裁判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对婚内分居期间的探望权未直接规定,但父母…

离婚诉讼中,承担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能请求经济补偿吗?

基本案情2011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2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4年12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

女方拒绝亲子鉴定,男方离婚后是否承担抚养义务

原告马某(男方)与被告李某(女方)相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现3岁。起初夫妻感情尚可,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冲突,且均怀疑对方在婚后不履行夫妻忠诚义务而相互指责,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原告马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判令其与婚生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 庭审中,被告李…

男子抚养15年的儿子非亲生,法院判了!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中重要的维系纽带之一,对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和个体成长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安徽淮南一男子抚养了15年的儿子,经亲子鉴定竟是非亲生。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贾某与王某于2006年11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