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沈某某等8人污染环境案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17)刑事辩护197

【关键词】

环境污染  危险废物鉴别  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  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基本案情及诉讼过程】

2021年5月14日,犯罪嫌疑人沈某某将经营的江苏省某公司应急池内32.16吨油污,经王某某、许某某、蔡某某、于某某、杜某某、武某某、姚某某等人层层联系,由货车司机牛某某运输,倾倒在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某垃圾消纳场,造成环境污染。2021年5月期间,又倾倒6车油污至该垃圾消纳场。经鉴定,倾倒在该垃圾消纳场的黑色粘稠状物质和沾染黑色粘稠状物质油污属于危险废物。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全案证据,通过委托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等方式,认定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事实。2024年11月15日,被告人沈某某等8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技术办案过程】

(一)对危险废物鉴别方法进行专门审查。辩护律师提出侦查阶段鉴定机构在涉案现场提取5份样品中仅检测其中3份样品超标,质疑危险废物鉴别方法涉嫌违规。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对涉案鉴定意见进行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检察技术人员审查认为,鉴定意见中危险废物鉴别方法符合《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中规定的“最小采样份样数为5个、超标份样数≥2个即可判定该固体废物具有危险特性”要求。

(二)对危险废物类别归属进行专门审查。鉴定意见认为涉案现场倾倒油污状物质属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危险废物类别HW08),与涉案源头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精(蒸)馏残渣(类别为HW11)不相符。辩护律师提出涉案现场发现的危险废物并非涉案源头企业产生。检察技术人员审查认为,石油溶剂是石油经蒸馏精制得到的轻质产物,其主要成分包括多种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等,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无唯一性对应关系,鉴定意见通过检测石油溶剂一项指标能够认定涉案废物属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在需要进一步检测危险废物类别时,未对涉案废物中其他主要有害成分进行检测,直接将危险废物类别认定为HW08的依据不足。

(三)技术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由于涉案现场倾倒废物已全部被清理,不具备重新鉴定条件,2024年8月13日,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向法院申请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针对危险废物类别归属、鉴别方法等专业问题发表意见。庭审中,检察技术人员从专业角度解释该鉴定意见认定的涉案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但认定危险废物类别依据不足。出具鉴定意见鉴定人当庭认可上述内容,认为受限于鉴定时危险废物来源尚不确定,仅通过检测石油溶剂一项指标即作出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的鉴定意见确实存在瑕疵。针对辩护律师提出危险废物鉴别方法涉嫌违规的质疑,检察技术人员当庭对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相关内容予以解释说明。

【典型意义】

危险废物鉴别是办理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件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对定罪量刑起到一锤定音作用。针对此类专业性强的危险废物鉴别问题,检察机关要强化“业务+技术”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和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诉辅助办案作用,围绕庭审中存在争议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有利于补强关键性证据证明力,切实提升此类案件庭审效果。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99

分享给朋友:

“沈某某等8人污染环境案” 的相关文章

张某、廖某某挪用公款等犯罪二审、再审抗诉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男,1963年1月出生,原四川德阳某国家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德阳某粮库”)主任。被告人廖某某,男,1967年12月出生,原四川甲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粮油公司”)经理,曾任德阳某粮库副主任。被告人张某案发前系德阳某粮库(国有企业)主任。2012年,张某以他人名义出资20…

温某鸿贩卖、运输毒品案 ——暴力抗拒缉毒抓捕,且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温某鸿,男,1979年10月13日出生,务工人员。2006年5月4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2013年4月3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5年11月6日止。 2019年10月8日,黄某雄(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代朋友向被告人温…

马某宇贩卖毒品、强制猥亵案 ——从医院骗购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用于非法贩卖,并利用精神药品猥亵他人,依法予以惩处

【基本案情】 被告人马某宇,男,1987年8月5日出生,务工人员。 2024年1月,被告人马某宇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其父亲和爷爷的医保卡,以为家人代开安眠药之名,先后在江苏省苏州市的两家医院,多次欺骗医生为其开具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酒石酸唑吡坦片(俗称思诺思)77片、艾司唑仑片84片、氯硝西泮…

戎某虎贩卖毒品案 ——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利用特殊身体状况继续实施毒品犯罪,依法收监执行

【基本案情】 被告人戎某虎,男,1994年6月6日出生,无业。2012年4月1日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19年9月17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下肢瘫痪不符合收监条件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23年3月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刑,与原判决故意…

李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假借清淤等名义盗采泥炭土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

【基本案情】2022年,李某某等人在吉林省柳河县某林场踩点发现有泥炭土。2022年8月,李某某等人通过某林场申请冷水鱼项目,并以清淤名义盗挖泥炭土,后又通过竞拍的方式非法牟利。经鉴定,李某某等人盗采的泥炭土体积共102007.15立方米,总价值713.61万元。【裁判结果】通化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

多措并举,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出困境 ——孙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基本案情被告人孙某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法院在回访中了解到,孙某某妻子已经去世,孙某某服刑后,其两个未成年子女面临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且其中一个孩子已因家庭变故罹患抑郁症,被迫休学。司法帮扶方法面对孙某某的家庭状况,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帮扶其子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