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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遭遇“限男性” 公益诉讼破歧视

延边律师9个月前 (01-22)合同纠纷341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等等。同时,对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还有特别规定。

人民日报记者 金歆

用人招聘可以要求“限男性”吗?如果政府部门对就业歧视怠于监管,谁能督促政府部门及时处理问题?

安徽马鞍山市当涂县的李女士想在本地找一个设备工程师的工作。一天,她在当涂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浏览发现,某公司正好有适合自己的岗位。可她细看岗位要求时,却发现上面赫然写着“限男性”。一段时间内,当涂县还有不少女性求职者遇到了类似问题。很快,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在该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络招聘服务平台上,益某公司、环某公司等多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设备工程师、操作工、仓管员等工作岗位时,岗位要求中存在“限男性”等内容。

劳动法第十三条规定,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矿山井下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等等。同时,对经期、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还有特别规定。

而涉案网络招聘平台上的这些岗位,显然不在此列。于是,当涂县人民检察院向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用人单位删除性别歧视性岗位要求;同时,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监管机制,确保网络招聘信息合法等。

一个月后,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落实。可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时却发现,有关网络招聘信息仍存在“限男性”的岗位招聘内容。

建议起不到效果,就只能“当诉则诉”。当涂县人民检察院以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向当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案件审理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工作专班,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整改招聘岗位中“限男性”等相关内容;建立招聘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就业法治宣传。问题终于得到了整改,当涂县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终结诉讼。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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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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