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赵某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延边律师10个月前 (11-05)合同纠纷329
【基本案情】赵某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主险重疾险,并附加医疗险、住院补贴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主险重疾险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签订合同后,赵某罹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进行治疗。赵某多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医疗险保险金、住院补贴等,但保险公司在理赔了部分保险金后,决定终止保险合同,不再理赔赵某后续医疗费用等…

【基本案情】

赵某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主险重疾险,并附加医疗险、住院补贴等,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主险重疾险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签订合同后,赵某罹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进行治疗。赵某多次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医疗险保险金、住院补贴等,但保险公司在理赔了部分保险金后,决定终止保险合同,不再理赔赵某后续医疗费用等。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赵某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险项目。赵某在明确不选择重疾险理赔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尊重并保障赵某选择权,根据赵某选择的保险项目依约赔偿。保险公司单方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并无合同及法律依据。故依法判令保险公司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并依约赔偿赵某相应医疗险保险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维护患病妇女保险权益的典型案例。妇女投保重疾险及医疗险不仅关系自身健康,更关乎家庭幸福,尤其是对于罹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妇女,保险对其个人利益和家庭稳定至关重要。本案中,法院依法保障患病妇女自主选择理赔项目的合同权利,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财产权益。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396

分享给朋友:

“赵某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相关商业保险属责任保险的,受害人可以依法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一并向保险人主张赔付——陈某诉张某、某物流公司、某保险公司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物流公司经授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某订餐平台的即时配送业务。张某经某物流公司同意注册为某订餐平台的骑手,接受该物流公司指派的订单配送任务,并由该公司发放工资。某物流公司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雇主责任险,含“配送人员意外险…

依法判令物业公司承担协助安装充电桩责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贯彻落实绿色原则 ——聂某诉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聂某系东莞市某小区业主,享有涉案小区一期1号地下车库某车位使用权,某物业公司为案涉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2020年9月,聂某因需在前述车位上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要求某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某物业公司称,出具同意安装证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且须经全体业主表决,因此不同意出具,…

未按约定提供养老服务,应当依法退还相应费用 ——向某诉某公司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向某与某公司签署《某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约定由某公司为向某提供养老服务。合同期限为五年,向某预缴了部分养老服务费3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向某至合同约定的位于重庆的养老基地居住生活并接受养老服务。第二年,该养老基地暂停经营,向某被安排至云南、四川等地。之后,向某返回重庆,未再接受某公司的养…

依法支持赔付误工费,保障老年劳动者合法权益 ——罗某诉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罗某已超过60周岁,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作为其主要经济收入来源。2023年7月,李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罗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罗某因此住院治疗32天。经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罗某遗留左侧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构成十级伤残,其误工期180日。…

通过微信招工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人民日报记者 倪弋线上招聘在当下并不鲜见,如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通过微信联系,很快就可完成报名与应聘流程。但劳动关系不稳定,是线上应聘成功后经常遇到的问题。如何判断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2022年11月11日,史某加入某安保工作群,群里某安…

法定代表人招用劳动者为公司提供劳动的,应当依法认定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2023年6月,李某与某工程机械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联系从事吊车驾驶工作,双方未签订合同。李某的工资系与陈某口头约定,其日常工作由陈某安排,从事公司承接的业务,劳动报酬由陈某通过微信或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支付。2024年7月,陈某以李某不愿意加班为由将其辞退。李某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和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