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延边律师10个月前 (11-05)合同纠纷348
【基本案情】王某与某公司先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第二份劳动合同因王某处于哺乳期而顺延。期限届满前,王某向公司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作出劳动合同终止决定,并告知王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王某经劳动仲裁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裁判结果】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哺乳…

【基本案情】

王某与某公司先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第二份劳动合同因王某处于哺乳期而顺延。期限届满前,王某向公司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该公司作出劳动合同终止决定,并告知王某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王某经劳动仲裁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无法定除外情形,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本案双方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王某不存在过错、伤病、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其在因哺乳期顺延的合同期限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订立。用人单位拒绝续订并单方终止劳动合同违法,故依法判决某公司向王某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哺乳期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典型案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对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予以特殊保护,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公司明知哺乳期女职工有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单方终止合同,该行为侵害了女职工的劳动权。人民法院认定该行为违法并判令支付赔偿金,依法维护了女职工合法的劳动权利。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395

分享给朋友:

“王某与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的相关文章

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基本案情】 李某系一家庭作坊式小服装厂的老板,此前,其投入全部积蓄,扩大服装厂生产经营规模,但因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58名工人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劳动报酬56万余元。诉讼过程中,李某售卖老家的房…

与签约公司不欢而散 男团主播被索赔50万签订“合作合同”,实为“劳动关系”,厦门一传媒公司起诉被法院驳回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张珺 通讯员 湖法宣)李某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刚满20岁,就面临50万元的“天价违约”起诉。2024年12月,在厦门一家传媒公司做了不到两个月的男团舞蹈主播后,李某成因故停止直播。公司随即将他告上法庭,理由是违反“合作合同”,拒不参与演艺活动,要求支付违约金50万元。这起看似普通…

节假日用微信处理工作算“加班”吗? 法院: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应认定为加班

劳动者在节假日期间通过微信等线上方式处理工作,能否算作加班?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认定劳动者在休息时间通过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报酬,为此类“隐形加班”的认定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2020年5月,韦成(化名)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主办工程…

企业与网约货车司机之间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某运输公司诉杨某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杨某在某运输公司从事混凝土运输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杨某入职后先通过微信群接受某运输公司派单,后在某平台注册账号绑定该公司,由该公司审批通过之后,通过平台接受该公司派单。某运输公司根据接单数、运输量、是否超时、有无罚款等按月向杨某支付运费…

是否属于新就业形态相关责任保险中的“业务有关工作”,应当依据具体理赔情形,结合相关行为对于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等因素综合审查认定——某餐饮配送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餐饮配送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为某餐饮配送公司,保险金额(每人限额)65万元,雇员工种为外卖骑手,雇员1人“阚某”。保单“特别约定”栏载明,本保单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承保对被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

何种情况下,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于某原系某家装公司设计师,因与公司就工资差额、提成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存在争议,诉至法院。关于离职原因,某家装公司提交有于某签字的《辞职申请表》。申请表显示,于某在2022年9月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于某称,《辞职申请表》载明的离职原因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并提交录音证据显示,自己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