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执行证据难收集 法律援助促正义——曾某与陆某抚养费纠纷案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21)婚姻家庭186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陆某某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曾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刑事自诉。经调查,2014年7月,法院判决曾某每月支付未成年人陆某抚养费1500元,并承担陆某所花销的医疗费、教育费总额一半的费用。2015年5月起,曾某长期不履行给付义务,陆某某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根据调取收集的证据,曾某大量资金流水、往来(包括在网络游戏平台开支)均系借用他人身份开通的微信财付通、银行账户予以实现,案件办理有一定难度,但经援助律师和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曾某当庭承认其转移、隐匿财产并挥霍的行为,但仍然不支付任何抚养费,法院判决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援助律师在案件证据不利于受援人的情形下,积极调整诉讼策略,采取在庭审中针对性发问等方式,还原案件事实,使被告当庭认罪,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责任担当,是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88

分享给朋友:

“执行证据难收集 法律援助促正义——曾某与陆某抚养费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刚柔并济妥善执结抚养纠纷案——胡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徐某与胡某系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居,1岁婚生女徐小某随胡某生活。分居期间,徐某借探望之机擅自将徐小某从胡某家带至外地藏匿,并拒绝胡某探望,胡某多次找徐某协商无果,后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将徐小某交由其监护抚养。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小某尚处幼…

转移财产不可取 多占最后变少分——陈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陈某(女)与王某(男)双方再婚后因家庭矛盾分居数年,2023年10月陈某起诉离婚,王某同意离婚,陈某以王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应对其少分财产。法院审理发现,陈某和王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数套安置房及37万元征迁补偿款,该款直接转入王某银行账户,之后40万余元耕地征迁补偿款也转入王某银…

“瞒天过海”私扣彩礼 “东窗事发”终须担责

“媒人”为促成婚姻劳心费神,收取费用本符合民风民俗,可要是借着说媒的幌子,不仅要服务费,还私扣彩礼不还,那就触碰法律红线了!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婚姻介绍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 30多岁的小王一直在外地打工,迟迟没找到对象,老家的父亲老王急得团团转。2018年9月,经人介绍,老王找…

丈夫“赠与”第三者37万 检察抗诉明确全额返还规则

2017年8月起,何某在沐足场所结识了在此工作的李某并产生婚外情。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何某通过银行卡和微信向李某转账共计37万余元;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款和代何某支付沐足消费款共计14余万元。2020年1月,何某的妻子冯某以何某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侵害其财产权益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

农村“外嫁女”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李某与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基本案情1993年12月,李某(女)出生于某村民小组,自出生时取得该村民小组户籍,并一直在该村民小组居住生活。2020年6月,李某与同乡镇另村村民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将户籍迁至夫家所在地落户。李某无固定职业,平时以在城区务工为生,也经常回其父母家生活。2018年,该村民小组部分土地被征收,后该村民小组…

两级法院合力开展多维救助照亮困境未成年人成长之路 ——章某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王某(女)再婚后,带其子章某(未成年人)与现任丈夫刘某共同生活,二人另育有两名子女。章某自幼患病,需要长期治疗。王某及刘某无固定收入,家庭生活困难。章某向法院诉请其生父承担抚养费和医疗费,案件判决后,因无法联系到章某生父,判决未能执行到位。为此,章某向基层法院申请司法救助。办理情况基层法院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