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离异夫妻争子 谁更适合担任监护人?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21)婚姻家庭182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

“我给过我爸很多次机会,他一直都没改正!我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了……”当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法官的面,初中生伍小某流着眼泪说。伍小某的父母在10年前离异,伍小某本来由父亲伍某抚养,然而伍某不仅因犯罪入狱,对伍小某的教育也存在问题,有时还动手打孩子。伍小某的母亲佟某因不满前夫行为起诉争夺孩子抚养权,可她也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这样一对不完美的父母,谁更有监护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中,可以看到法院如何利用监护评估制度、社会观护制度以及家庭教育指导,为少年“安排”一个合格的监护人。

少年的烦恼:离异父母均有违法行为,我跟谁过?

2013年,伍小某3岁时父母离异,伍小某由父亲伍某直接抚养。伍某脾气不好,时有暴力管教的情况发生。2023年底,伍小某再次和伍某发生矛盾,他离开父亲的住处,与母亲佟某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其间,伍某和佟某为了孩子到底应当由谁直接抚养发生矛盾,当地村委会几次调解均没有成功。于是,佟某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经审理,该院判决伍小某变更为由佟某抚养。伍某对此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

经查,伍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还有几次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伍某承认确实对儿子动过手,但他认为佟某也受过行政处罚而且工作不稳定,认为自己已经抚养了儿子较长时间,更有资格成为孩子的直接抚养人。佟某承认有过违法行为,但表示已经改正,她坚持认为自己更有能力让孩子顺利完成学业。

“该案二审开庭时,我通过云法庭线上单独征询过孩子的意见,孩子明确表示对父亲的暴力教养不认可,愿意跟随母亲生活。可我觉得在这样的案件中我们不能只考虑孩子的意愿而轻易下结论。”北京市三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该案承办人刘洋介绍,父母双方均有过错的抚养纠纷案件越来越普遍,对父母等人的监护能力判断成为当前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的新难点。

监护评估:是否具备合格监护能力由专业机构考察

母亲佟某是否能承担起抚养伍小某的责任?她是否有合格的监护能力?为了解题,北京市三中院向专业的社工机构发出委托,由社工机构委派具有专业资质的社工师对佟某的监护能力进行全面评估,时间为一至两个月。该社工师对孩子进行了多次走访,和伍小某、佟某及相关人员等都有过对话访谈,还对伍小某的居住条件、学习情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在完成大量工作之后,社工机构向法院出具了厚厚的一摞报告,从佟某和伍小某的身心健康状况,佟某的监护意愿、经济状况、住房条件、家庭教育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最终得出结论——佟某具有合格的监护能力。

何为监护能力评估?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2024年11月,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七部门发布了《北京市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办法》。根据该办法,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主要评估监护人的监护意愿、生活保障能力、家庭教育能力、处理家庭关系能力、安全保护能力等情况。参与评估人员应具备社会工作、法律、心理、教育等专业的学历或资格证书,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应以实地评估为主,可采取当面访谈、邻里走访、入户察看、问卷调查、资料查阅、信息比对、心理测评等方式进行。评估报告应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正确履行家庭监护责任、是否具备家庭监护能力、是否存在家庭监护风险作出评估结论,并对家庭监护进行干预帮扶、提出建议。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有关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不少。比如,2024年,江苏省发布了《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规范》,湖北省出台了《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等。

社会观护:社会力量跟踪追访未成年人抚养情况

“监护能力评估报告虽然认为佟某具有合格监护能力,但鉴于她曾经有过违法行为,法院认为应当采取更多措施对其进行提示和指导。”刘洋表示。为了提升佟某对家庭教育的认识、督促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职责,北京市三中院向佟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官还指令佟某向法院提供了具体的《抚养方案》,并提交一份《未成年子女抚养承诺书》。“《抚养方案》包含伍小某的衣食住行和学习各个方面。佟某提交的《抚养方案》《抚养承诺书》都是一笔一画工整书写的,看得出来她的态度很端正。”刘洋说。在北京市三中院的心理咨询室,佟某郑重地将《抚养承诺书》一字不落地诵读完,承诺将好好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保障孩子生活、督促学习的责任,伍小某也激动地不停点头。

在开展评估调查的同时,法院还对伍小某开展社会观护工作。社会观护制度是法院运用社会力量,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监护权、探望权等家事案件中,由法院委托的社会观护员对涉案未成年人有关背景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对其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及时干预,对判决、调解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的一项制度。北京市三中院聘请了第三方机构的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家事调查,对伍小某及母亲佟某进行心理疏导,跟踪追访佟某的监护抚养情况。通过社会观护,法官了解到伍小某的学习成绩不甚理想,他和母亲都很担心学业前景。于是,法官协同相关专业机构帮助伍小某进行了学业规划。

在进行了以上工作之后,北京市三中院二审正式落槌,判决伍小某跟随母亲佟某生活。

刘洋说,再见到伍小某时,这个少年明显开朗了不少。他憨憨地笑着和法官聊天,讲着自己的新生活。离开法院时,刘洋特意叮嘱伍小某:“你和妈妈爸爸有矛盾或者你有其他的问题,都可以打电话给我。”伍小某点点头,又悄悄地对法官说:“法官阿姨,能让我摸摸您的法袍吗?看起来很厚实,感觉安全可靠……”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99

分享给朋友:

“离异夫妻争子 谁更适合担任监护人?” 的相关文章

陆某宇盗窃案 ——“检、社、家”合力,网瘾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见成效

一、基本案情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陆某宇(16岁)因无钱购买游戏装备,先后六次采取“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共计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7700余元。2024年7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陆某宇涉嫌盗窃罪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8月2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陆某宇拘役四…

农村“外嫁女”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李某与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基本案情1993年12月,李某(女)出生于某村民小组,自出生时取得该村民小组户籍,并一直在该村民小组居住生活。2020年6月,李某与同乡镇另村村民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将户籍迁至夫家所在地落户。李某无固定职业,平时以在城区务工为生,也经常回其父母家生活。2018年,该村民小组部分土地被征收,后该村民小组…

周某与吴某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吴某与周某协议离婚,同意女儿由妻子周某抚养,吴某享有探望权,但协议没有对吴某如何行使探望权作出具体约定。离婚后双方矛盾逐渐加深,周某不再配合吴某探望女儿,导致其长期无法与孩子见面。吴某认为自己虽然与周某离婚,但不应影响亲子关系,周某的行为妨碍了其探望权的行使;因对孩子有深厚感情,希望能经常与…

同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办理涉未成年人关联案件 ——李某故意伤害及相关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李某(男)与孙某(女)原系夫妻,后经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两名子女均由孙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因李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拖欠数月抚养费,孙某故拒绝李某探望两名子女。后李某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行使探望权。庭审期间,双方因子女抚养、探望及离婚判决的财产执行问题发生激烈争吵。…

多方协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陈某遗弃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医疗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陈某与女友韩某青(经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生育一子韩某某,后陈某在他人介绍下将韩某某送养,但未办理送养手续。送养一月后,韩某某因病被领养人送往某儿童医院治疗,并将陈某的联系方式留给该儿童医院。某儿童医院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陈某,韩某某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

依法严惩虐待行为 保护未年人健康成长——李某甲、李某乙受虐待案

基本案情2022年以来,李某某多次打骂、虐待女儿李某甲和李某乙,两人多次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导致5岁的李某甲肋骨骨折、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李某某还经常将两人关在家中,长时间无人监管和照看。接到案件线索后,当地公安局对李某某涉嫌虐待罪案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当年11月检察院提起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