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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某坡贩卖毒品案 ——非法向未成年人出售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依法从重处罚

延边律师6个月前 (10-20)刑事辩护131

【基本案情】

  被告人苗某坡,男,1964年2月23日出生,公司退休员工。

  2024年5月,被告人苗某坡在驾驶三轮车载客过程中结识多名服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的未成年人,其为非法牟利,以每盒10元的价格从某卫生室购买530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加价出售给前述未成年人。同年7月1日,右美沙芬被列入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苗某坡得知后,从某诊所以每盒9元的价格购买200盒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后以每盒25元至35元的价格多次出售给多名吸毒人员(其中包含12名未成年人),非法获利2300余元。后苗某坡被抓获,公安人员从其家中查获尚未售出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412盒,共9888片(15mg/片),净重148.32克,从中检出右美沙芬成分。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苗某坡明知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为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为牟利仍向吸毒人员非法售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苗某坡多次向多名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情节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苗某坡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苗某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典型意义】

  右美沙芬在临床上被用于镇咳、缓解急慢性疼痛、神经保护及相关疾病的治疗,但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形成依赖,导致大脑损伤、失去意识、心律不齐甚至引发攻击他人、自残等行为,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因此,2024年7月1日,右美沙芬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分辨是非能力较弱,受猎奇心理驱使和不良群体引诱,容易沾染新型毒品。本案是一起向未成年人非法贩卖右美沙芬的典型案例。被告人苗某坡明知未成年人服用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会“兴奋、上瘾”,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右美沙芬被列管后仍大量购买囤积,多次向十余名未成年人出售,情节恶劣,社会危害大,应依法从重处罚。人民法院对以未成年人为犯罪对象的毒品犯罪从严惩处,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同时,本案涉案医疗机构在列管空档期及列管后仍违规向无医疗需求的苗某坡大量销售右美沙芬,反映出在麻精药品监管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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