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延边律师】某超市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某超市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关键词】连锁商超 预重整 府院协调基本案情某超市有限公司系本土连锁商超企业,旗下六家大型门店深度嵌入社区生活,是周边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依托,也是当地商贸流通和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2025年7月24日,因突发负面舆论引发消费者对储值卡的集中挤兑,持卡消费者涌入六家门店抢购挤…

某超市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关键词】连锁商超 预重整 府院协调

基本案情

某超市有限公司系本土连锁商超企业,旗下六家大型门店深度嵌入社区生活,是周边居民日常消费的重要依托,也是当地商贸流通和吸纳就业的重要载体。2025年7月24日,因突发负面舆论引发消费者对储值卡的集中挤兑,持卡消费者涌入六家门店抢购挤兑,企业运营体系瞬间瘫痪。次日,该公司宣布六家门店全部闭店调整。事件迅速波及7000余名持卡消费者和200余家供应商,不安情绪由个别诉求演变为集中维权,网络舆情持续发酵升温,区域民生保障与社会稳定面临现实风险。

审理情况

某超市有限公司旗下六家门店均有独立注册主体,其中四家为个体工商户,但六家门店为同一实控人,各门店间产权不清、财产混同、交叉管理,消费者预付卡可在各家门店通用,叠加债权分散、群体性风险,极大地增加处置难度。事件发生后,实控人承认资产混同并同意资产并入某超市有限公司进行重整,仅一周时间,乐平法院即裁定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一是强化府院协调。法院第一时间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共同研判风险、通报进展、协商方案,迅速组织社会网格员对持卡消费者进行摸底排查、情绪疏导和诉求收集,联合行业协会引导理性维权。二是坚持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以债务人申请为前提、债权人集体意思自治为突破口,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的资产、债权、债务实质纳入重整程序,通过债权人会议、投资人磋商会议的方式,最终形成“资产转让+借款续营+逐步清偿”的挽救方案。三是引入投资人恢复运营。方案确定由新投资人接管并恢复商超正常营业,承接原职工就业和周边居民生活需求,并以“现金+储值卡抵扣”清偿方式逐步偿还持卡消费者债权,最终临时管理人提交的预重整计划草案在临时债权人会议上获债权人人数97%、债权额98%的高比例通过。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通过“急速响应+府院协调+模式创新”成功化解大型连锁商超挤兑风险、服务保障民生稳控的典型案例。本案中,法院精准运用预重整程序的低成本与高弹性便利优势,将社会矛盾迅速导入法治化处置轨道,有效防止风险蔓延,展现了司法救治效率;打破了传统法人与个人工商户的身份界限,准确把握“产权混同、高度一体化”的实质要件,将个体工商户资产债务一并纳入重整;创新阶梯式消费模式,化解现金流枯竭困境,为同类连锁经营小微主体的组合式重整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思路。

【延边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602

分享给朋友:

“【延边律师】某超市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 的相关文章

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民事侵权受害人  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基本案情】被救助人盛某,男,1984年12月出生,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民事侵权受害人。2022年7月,盛某等三人向邵某平、费某梅夫妇提供房屋外墙面防水劳务。2022年10月10日,盛…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无障碍设施“五同步” 在建工程 专家评估 确认违法【要旨】针对城市公园建设中未落实无障碍设施“五同步”要求,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并可以邀请专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违法持续时间较长、…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发挥失信惩戒宽限期警示作用,促进供暖企业主动履行护民生

【基本案情】 于某与长春某物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判令长春某物业公司给付于某欠款本金199.7万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长春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某向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宽城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在执行法官积极推动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分三期还款…

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云南省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甲公司委托剑川县居民王某某在国有林区开挖公路,长度494.8米、平均宽度4.5米、面积2226.6平方米。2013年2月,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以剑川县林业局的名义对甲公司及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

湖南某生物工程公司破产清算案——府院联动助推僵尸企业“绿色出清”

【基本案情】湖南某生物工程公司主要经营农药生产、研发,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农药、化肥的零售等业务。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和经营管理不善,湖南某生物工程公司停止生产经营,陷入债务危机。2022年2月,公司职工陈某生等人对湖南某生物工程公司提起诉讼并调解。后因湖南某生物工程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陈某生等人以湖…

魏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打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犯罪,助力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

【基本案情】2012年期间,向某(已判刑)得知怀化某房地产公司准备在湖南省沅陵县“老巴冲山溶”、“松树包”等地继续开发房地产,为谋取利益,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被告人魏某元、张某将“老巴冲山溶”、“松树包”国有林地进行推土填溶平整。其中,被告人魏某元负责与村民协商征地补偿事宜,并负责后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