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魏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打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犯罪,助力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27)以案说法188

【基本案情】

2012年期间,向某(已判刑)得知怀化某房地产公司准备在湖南省沅陵县“老巴冲山溶”、“松树包”等地继续开发房地产,为谋取利益,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被告人魏某元、张某将“老巴冲山溶”、“松树包”国有林地进行推土填溶平整。其中,被告人魏某元负责与村民协商征地补偿事宜,并负责后期的协调;被告人张某负责安排司机进行推土填溶平整工作,以及与司机结算工资。经勘验测绘,被告人魏某元、张某共占用林地22.8亩。

【裁判结果】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魏某元、张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告人魏某元、张某在非法占用农用地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魏某元、张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认罪认罚等情节,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魏某元、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

林地是森林的载体,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之下,森林植被作为重要的“碳汇”资源,对实现“双碳”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

保证林地专门用途,依法严厉惩治破坏林地的环境资源犯罪、有效修复林地生态环境,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本案被告人为牟取利益,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非法占用并毁坏林地,严重毁坏林地原有植被和林地生态功能,对区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定罪处罚,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占用林地犯罪、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及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担当和司法智慧。

来源:湖南高院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302

分享给朋友:

“魏某某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打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犯罪,助力积极稳妥推进“双碳”目标” 的相关文章

雷某申、雷某晴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  边缘易致贫户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大数据赋能【基本案情】被救助人雷某申,男,1987年4月出生;雷某晴,女,2012年11月出生;雷某童,女,2018年11月出生;雷某满,女,2021年5月出生。四人分别系杜某平故意杀人案被害人韩某利的丈夫及未成年女儿。20…

某文广旅体局与某文旅公司、某市政公司等合同纠纷案 ——调解破僵局,建设项目脱困开业

  基本案情 某文广旅体局与某文旅公司、某市政公司等签订《某文化创意街EPC+O建设项目协议》,约定由文旅公司、市政公司等建设运营该项目。项目建设过程中,文广旅体局认为文旅公司投入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建设和运营滞后,未能达到开业条件,遂诉请补足投资并完善项目建设。 调解结果 信宜市人民…

艾某史密斯公司与万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精准适用惩罚性赔偿打击职业侵权者

基本案情 A某史密斯是全球知名热水器品牌,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成立艾某史密斯公司,其商标在国内已获较高市场知名度,系驰名商标。万某公司、史某斯公司、华某公司均系张某、马某成立的生产、销售热水器商品的关联企业,使用与上述权利商标高度近似的被控标识。艾某史密斯公司诉请万某公司等停止侵权、消除侵权影…

某肥业公司破产重整案 ——反向出售式重整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困境

基本案情 某肥业公司是一家以研究所为技术依托,集生产、研发、推广为一体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主营有机肥料研发生产等,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产品,入库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2023年,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陷入经营困境。2023年7月,经破产前综合服务机制提供咨询、指导,该公司债权人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陈某某等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 ——依法追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相关行为人提供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某某系湖南省新化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检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被告人陈某、黄某某系该公司管理人员。2022年12月起,为提升公司效益,陈某某联系购买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模拟器,并安排陈某购买尾气排放作弊软件安装在环检电脑上。通过使用OBD模拟器代替真…

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案 ——依法支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17日,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现某检测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2021)的规定进行检验,存在对5辆机动车出具虚假机动车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2023年10月27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