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刑事律师】当事人曹某侮辱诽谤法官被行政处罚案例
【基本情况】 曹某不服某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涉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判决生效后,为发泄不满情绪,于2024年3月至10月,持续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针对该法院的负面言论,使用侮辱性言辞诽谤其所涉案件的承办法官郑某,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与司法公信力。该法院多次对曹某进行释法说理、批评教育,其虽书面承诺不再发布不当…
【基本情况】
曹某不服某基层人民法院对其所涉案件的判决结果,在判决生效后,为发泄不满情绪,于2024年3月至10月,持续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针对该法院的负面言论,使用侮辱性言辞诽谤其所涉案件的承办法官郑某,损害人民法院形象与司法公信力。该法院多次对曹某进行释法说理、批评教育,其虽书面承诺不再发布不当言论,但事后仍未停止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针对曹某的违法行为,该法院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当地公安机关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应当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应当采取合法、理性的方式反映,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因对案件裁判结果不满而侮辱诽谤法官,侵害法官的合法权益,超出了依法维权范畴。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彰显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鲜明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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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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