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离婚藏孩不可取 人格权禁令助团圆 ——人格权禁令破解藏匿子女侵害监护权案

延边律师5个月前 (04-07)婚姻家庭206
【基本案情】周某与丈夫马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女儿由双方共同抚养。2023年12月,马某单方面将女儿带走并长期藏匿,拒绝周某抚养探望。周某婚内曾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且患有原发性不孕症,生育十分困难,女儿的出生具有偶然性。带走藏匿期间,周某为见到女儿多次报警求助,但马某均以签订放弃抚养权协议作为探望孩子的条…
【基本案情】
周某与丈夫马某离婚时,协议约定女儿由双方共同抚养。2023年12月,马某单方面将女儿带走并长期藏匿,拒绝周某抚养探望。周某婚内曾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且患有原发性不孕症,生育十分困难,女儿的出生具有偶然性。带走藏匿期间,周某为见到女儿多次报警求助,但马某均以签订放弃抚养权协议作为探望孩子的条件,致使协商未果。周某随后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代理律师及时申请调查令,调取了周某婚内被家暴、现又长期见不到孩子的报警记录和询问笔录,以及周某在多家省级三甲医院确诊原发性不孕症的医疗证明、多次试管失败等关键证据,充分证明马某存在过错及周某怀孕概率极低且错过生育最佳年龄等特殊困难。为解决“孩子下落明确却无法相见”的困境,律师创新性地向法院申请并成功获批针对未成年人的“人格权禁令”。2024年4月,法院裁定责令马某立即停止阻碍周某行使监护权,并按离婚协议约定交付孩子。在法官、法警等现场监督下,马某最终将女儿交还周某,母女得以团聚。法院还依申请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家事调查,根据建议设置缓冲期进行家庭治疗和家庭教育等相关服务。在人格权禁令的强制约束和家事调查建议的缓冲期调适的双重作用下,周某和马某关系显著改善,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就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近年来,离婚后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并拒绝履行抚养权判决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本案中,办案律师面对“离婚后藏匿子女”这一执行难题,全面收集调取证据,明确办理思路,创新运用人格权禁令制度,为受害方提供了及时的法律救济,突破了传统诉讼周期长、干预滞后的局限。同时通过法院、律师、社工组织的协同工作机制,引入家事调查等专业措施,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最大利益,将儿童权益优先原则落到实处。审理中,法院充分考量女方生育困难的特殊性,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体现人文关怀,通过“人格权禁令与家事调查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实现了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954

分享给朋友:

“离婚藏孩不可取 人格权禁令助团圆 ——人格权禁令破解藏匿子女侵害监护权案” 的相关文章

因二胎儿子随妻姓,男子起诉离婚

二胎儿子跟谁姓?结婚近20年夫妻争执不下据了解,李先生与张女士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一年半后,双方登记结婚,并于2007年生育一女,随父姓。2019年,双方又生育一子,随母姓。可李先生的父亲去世前留有遗愿,希望李先生能将孙子改为随父姓。在被张女士坚决拒绝后,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李先生认为,孩子随…

解开“法结”消除“心结”注重维护妇女名誉权 ——王某与周某名誉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王某(女)系房产中介,邓某因购房需要与其相识。后邓某去世,其妻子周某在翻看邓某手机时,发现其与王某存在频繁微信聊天记录,怀疑王某与邓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周某遂连续多日利用抖音账号制作并发布辱骂王某的视频,视频被传播和转发,使王某生活及工作受到干扰。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周某立即删除相关视频,公开…

延边离婚律师|肖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肖某与刘某于2019年结婚,丈夫肖某存在言语残障,妻子刘某则患有肢体残疾。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感情不和,刘某回娘家生活。2023年肖某起诉要求离婚。刘某表示因肢体残疾目前无收入来源,离婚将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不同意离婚。裁判结果建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生活多…

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高某乙诉高小某法定继承纠纷案

基本案情 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做大手术,需要接送、看护和照顾,但高小某也未出现。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

延边律师|20万彩礼该退多少?

“掏空家底”娶回的儿媳半年就离婚,20万彩礼该不该退?婚前赠予的小汽车能否要回?当婚姻解体引发财产拉锯战,该如何拨开情感迷雾守护公平?近日,梁子湖区法院沼山法庭以“倾听——释法——调和”三步破局,用'法律算盘'厘清经济账,以情感天平化解心结账——一纸调解书终让剑拔弩张的双方各退一步,…

行政、民事审判融合发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孟某户籍登记及相关抚养费纠纷案

基本案情孟某乙(男,北京籍)与张某(女,原籍河北省)育有一女孟某甲,出生后随母亲落户河北省,后孟某乙以夫妻投靠入户为由,向北京市某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某派出所作出准予迁入证明,将母子二人的户口迁至北京市(该户户主为孟某乙之父孟某)。孟某甲遂转学至北京市,并在祖父孟某处居住生活。后因孟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