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恋爱分手后被骚扰 人格权禁令保障合法权益 ——张某与沈某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案

基本案情


张某(女)与沈某(男)曾系男女朋友,因双方性格不合而分手,后沈某在长达一年时间中频繁向张某发短信、打电话,短信中有侮辱、威胁内容。此外,沈某多次跟踪张某,在张某单位停车场公然抢夺张某车钥匙,造成张某无法开车回家,甚至到张某单位闹事,扬言让张某失去工作。张某多次报警,但沈某仍未停止上述行为,导致张某长期处于恐惧当中。张某向法院申请人格权禁令,要求禁止沈某跟踪、骚扰(发短信、打电话、到张某工作单位闹事)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沈某跟踪、骚扰张某,连续密集拨打张某电话,其频率达到了明显干扰张某正常生活的程度,且向张某发送的短信具有威胁性内容,其行为已经侵害张某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等人格权利,如放任沈某的跟踪、骚扰、威胁等行为,会造成张某人格权损害进一步扩大,具有现实紧迫性。因此,法院在立案次日即做出裁定:一、禁止沈某以任何形式跟踪、骚扰、接触张某;二、禁止沈某接近、进入张某的住所和工作单位。

典型意义


当感情走到了尽头,转身离开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但现实生活中,有人在分手后跟踪、骚扰前任,导致受害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岌岌可危。例如,分手后向女方发送侮辱性短信,侵害妇女人格尊严;长期进行电话、短信“轰炸”,频率明显达到影响正常生活的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在终止恋爱关系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考虑到隐私等人格权利一旦受损难以弥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设立了“人格权禁令”制度,是指当侵害人格权益的行为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若不及时制止将导致损害后果难以弥补,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法院签发禁令,责令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人格权禁令适用范围不仅包括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具体人格权,还包括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一般人格权,例如私人生活安宁权。人民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及时制止侵害人格权益的不法行为,有效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契合“文明、和谐、自由、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类似案件办理具有借鉴意义。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952

分享给朋友:

“恋爱分手后被骚扰 人格权禁令保障合法权益 ——张某与沈某人格权侵害禁令申请案” 的相关文章

延边离婚律师|肖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案

基本案情肖某与刘某于2019年结婚,丈夫肖某存在言语残障,妻子刘某则患有肢体残疾。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导致感情不和,刘某回娘家生活。2023年肖某起诉要求离婚。刘某表示因肢体残疾目前无收入来源,离婚将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不同意离婚。裁判结果建始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因感情不和已分居生活多…

延边离婚律师|被告人王某辉拒不执行裁定案 ——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辉与妻子王某某于2019年4月29日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仍共同居住,王某辉频繁打骂、威胁王某某。2023年8月25日王某辉再次殴打王某某,后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及罚款人民币三百元。同年9月,王某某拨打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求助,后在妇联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协助下准备…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确定抚养权应尊重其意愿 ——杨某与郭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杨某(男)与郭某(女)育有一子杨某辉、一女杨某慧。因夫妻关系不和,杨某、郭某欲协议离婚,并协商儿子杨某辉由父亲杨某抚养,女儿杨某慧由母亲郭某抚养。杨某与郭某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离婚不离家,双方仍与两个小孩一起居住生活。后郭某与女儿杨某慧搬出居住,生活了一周左右,杨某慧便搬回至杨某处随杨某生…

父母在分居期间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 ——廖某与范某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廖某(男)与范某(女)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及一子。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开始分居生活,两子女随范某生活。分居期间,范某及其家属多次拒绝廖某看望子女。廖某经协商、报警均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每月至少探望子女四次。处理结果生效裁判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对婚内分居期间的探望权未直接规定,但父母…

离异夫妻争子 谁更适合担任监护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我给过我爸很多次机会,他一直都没改正!我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了……”当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法官的面,初中生伍小某流着眼泪说。伍小某的父母在10年前离异,伍小某本来由父亲伍某抚养,然而伍某不仅因犯罪入狱,对伍小某的教育也存在问题,有时还动手打孩…

胡某与杨某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胡某与杨某原系夫妻,生育一女胡小某。后胡某与杨某离婚,约定5岁的胡小某随胡某共同生活,杨某可在每周五探望胡小某。离婚后,双方就探望事宜屡次发生分歧,杨某曾为此申请强制执行。后在某次探望时杨某和胡小某之间发生了不快,父女之间产生隔阂。现胡某认为杨某的行为不利于胡小某成长,且胡小某对杨某的探望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