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分手后人身安全遭侵害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力护“她”——柳某与秦某情感纠纷案

延边律师11个月前 (10-16)婚姻家庭343
基本案情柳某(女)与秦某(男)原系情侣,2023年11月柳某提出分手,秦某不同意。此后,秦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柳某发送恐吓信息,并将柳某私人信息发布至网络,甚至言语威胁恐吓,行为极端,严重影响柳某正常工作生活。柳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认为,秦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柳某的人身安全…

基本案情

柳某(女)与秦某(男)原系情侣,2023年11月柳某提出分手,秦某不同意。此后,秦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柳某发送恐吓信息,并将柳某私人信息发布至网络,甚至言语威胁恐吓,行为极端,严重影响柳某正常工作生活。柳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审查认为,秦某的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柳某的人身安全,对其生活造成实质影响,符合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秦某殴打、威胁、恐吓、辱骂、骚扰、跟踪申请人柳某及家人、亲朋。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条规定将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范围由家庭成员扩大至曾经具有恋爱、婚姻关系或者以恋爱、交友为由进行接触等人群。本案中,法院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了在婚恋交友关系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妇女权益,通过司法手段制止、防止恋爱期间或终止恋爱婚姻关系后实施暴力行为,对于树立正确婚恋观,推动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86

分享给朋友:

“分手后人身安全遭侵害人身安全保护令全力护“她”——柳某与秦某情感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农村“外嫁女”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权益 ——李某与某村民小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

基本案情1993年12月,李某(女)出生于某村民小组,自出生时取得该村民小组户籍,并一直在该村民小组居住生活。2020年6月,李某与同乡镇另村村民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将户籍迁至夫家所在地落户。李某无固定职业,平时以在城区务工为生,也经常回其父母家生活。2018年,该村民小组部分土地被征收,后该村民小组…

受家暴妇女起诉离婚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张应予支持 ——程某与徐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程某(女)与徐某(男)结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徐某殴打程某。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程某系家暴受害者,诉讼能力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并支持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联系妇联为程某开展心理疏导。处理结果法院受理后向徐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采纳…

离异夫妻争子 谁更适合担任监护人?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李婧“我给过我爸很多次机会,他一直都没改正!我不想和他一起生活了……”当着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三中院”)法官的面,初中生伍小某流着眼泪说。伍小某的父母在10年前离异,伍小某本来由父亲伍某抚养,然而伍某不仅因犯罪入狱,对伍小某的教育也存在问题,有时还动手打孩…

胡某与徐某抚养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徐某与胡某系夫妻,双方因感情问题分居,1岁婚生女徐小某随胡某生活。分居期间,徐某借探望之机擅自将徐小某从胡某家带至外地藏匿,并拒绝胡某探望,胡某多次找徐某协商无果,后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将徐小某交由其监护抚养。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徐小某尚处幼年,出生后主要跟随胡某生活,交由胡某抚养更有利于成…

子女探望起纷争 温情调解护成长

 近日,蒙城县法院民一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夫妻矛盾引发的探望权纠纷。张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女。2020年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女儿此后一直随张某生活。2023年,双方经公证约定,李某可在每年暑假、春节期间定期探望女儿。2024年暑假探望期限届满后,李某拒绝交还女儿,张某上门讨要时发生严重争…

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求对方返还?

01  案情简介2023年戴某与朱某经人介绍相识,后双方确认恋爱关系。恋爱期间,戴某向朱某微信转账1314元、520元、9000元、20000元等合计31354元。后双方分手,戴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返还。 02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戴某在与朱某恋爱交往期间转账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