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陶某长江河道违法运砂案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根据海事部门移送线索,对船主陶某涉嫌非法采砂行为立案调查。经查,陶某于2021年3月13日晚组织运砂船,在长江上海段吴淞口水域从一艘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无名采砂船处接驳并装载江砂约908立方米,且存在规避检查的情节。
【处理情况】
宝山区水务局认定,陶某的行为属于非法采(运)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九十一条,对陶某作出罚款50万元,没收全部涉案江砂,没收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运砂船的行政处罚。陶某先后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均未获支持,在判决生效后自觉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本案是长江下游区域首次适用长江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采(运)砂的典型案件,对认定非法运砂行为的法律实践具有示范作用,展现了水行政执法部门以最严密法治守护长江下游生态安全的坚定决心和执法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