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合同提前约定,外卖员工伤能获赔吗

延边律师9个月前 (10-24)合同纠纷309
       外卖配送员工作期间受伤,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说:“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来,公司是某买菜平台配送服务的承包商。徐某来到公司工作,被安排在上海某配送站做配送员。徐某在配送站按要求制作木架时,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右脚。 当…

       外卖配送员工作期间受伤,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却说:“我们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原来,公司是某买菜平台配送服务的承包商。徐某来到公司工作,被安排在上海某配送站做配送员。徐某在配送站按要求制作木架时,不小心割伤了自己的右脚。

  当徐某申请工伤赔偿时,却被拒绝了。当初徐某来到配送站工作时,按照公司要求,签订协议约定,公司与徐某通过协议建立合作关系,双方适用当时的合同法、民法总则和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那么,既然双方白纸黑字写着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那徐某是不是就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工伤赔偿了呢?

  徐某不服气,申请了劳动仲裁,随后双方又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双方确实有相关约定,但判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关键在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用工事实,以及支配性的劳动管理。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对工作时间及工作量的自主决定程度、劳动过程受管理控制程度、劳动者是否需要遵守有关工作规则、劳动者工作的持续性等因素。

  本案中,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形式为合作协议、承揽协议,但徐某从事的工作属于公司自平台处承揽的商品分拣、配送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徐某按照站点排班表打卡上班,根据派单完成配送任务,不能自主选择配送时间、配送任务,即使没有配送任务时也要留在站内做杂活;合同中虽约定公司向徐某支付的是服务费用,无底薪、无保底服务费,但根据徐某提供的交易明细及收入明细,公司发放的钱款有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及奖励等项目,明确显示为工资。

  这些都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那么,徐某此前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主张,于法有据。法院表示支持。

  近来,网约车、外卖配送、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新型用工模式下,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呈现出诸多特殊性。法官介绍,2024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指导性案例,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于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依法认定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权益。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对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说明。(记者 金歆)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268

分享给朋友:

“合同提前约定,外卖员工伤能获赔吗” 的相关文章

装修工干活受伤,雇主、业主、工人三方谁担责?

阅读提示装修行业用工模式呈现灵活用工等特点,存在工人冒险作业、雇主安全保护缺位、业主选用无资质施工方等情况,容易让农民工陷入“雇主是谁”“谁来担责”的维权困局。对此,律师建议,业主尽量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工人要树立风险责任意识,做好安全防护;施工方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方共同保障施工安全。当梁某从辽宁…

是否属于新就业形态相关责任保险中的“业务有关工作”,应当依据具体理赔情形,结合相关行为对于完成业务工作的必要性等因素综合审查认定——某餐饮配送公司诉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某餐饮配送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为某餐饮配送公司,保险金额(每人限额)65万元,雇员工种为外卖骑手,雇员1人“阚某”。保单“特别约定”栏载明,本保单附加个人第三者责任:承保对被雇佣人员在本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事本保险单所…

劳动者获得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后,有权请求第三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冯某诉某物业公司身体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外卖骑手冯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进入上海市某小区时,左手持手机放在车把上,通过进出口处被正在关闭的电动门撞及车辆后部,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为颈部脊髓损伤等。事发后,经某企业服务外包公司申请,上海市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职业伤害确认结论书,载明:冯某…

清洁工夜查遇意外 法院支持认定工伤

法治日报记者 张雪泓 实习生 成雪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件,该案中,一名清洁工为完成卫生整改工作在晚上进行卫生检查时,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身亡。法院认定事发时为“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判决维持了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赵某与某社区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

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基本案情】王某于2021年9月入职Y公司担任财务人员,双方签订了《保密、不竞争和知识产权归属协议》,约定王某从公司离职后的1年内,不能从事与Y公司相似业务或形成竞争关系的工作。协议中未约定给予经济补偿。2023年12月31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5月,王某认为其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要求Y…

平台合作方与“骑手”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关系的,应当依法确认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R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外卖配送、餐饮管理、劳务服务等。2021年12月,肖某进入某外卖平台与R公司合作的站点从事外卖配送等工作,系“专送”骑手。期间,肖某需遵守该公司考勤等规章制度,每天在线跑单时长不得低于8小时,每天单量不得低于12单,出现提前点送达、装备不合格、差评、满勤等情况按相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