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确定抚养权应尊重其意愿 ——杨某与郭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延边律师7个月前 (10-21)婚姻家庭185

基本案情

杨某(男)与郭某(女)育有一子杨某辉、一女杨某慧。因夫妻关系不和,杨某、郭某欲协议离婚,并协商儿子杨某辉由父亲杨某抚养,女儿杨某慧由母亲郭某抚养。杨某与郭某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离婚不离家,双方仍与两个小孩一起居住生活。后郭某与女儿杨某慧搬出居住,生活了一周左右,杨某慧便搬回至杨某处随杨某生活。因杨某慧不愿随郭某生活,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处理结果

生效裁判认为,杨某与郭某协议离婚时,女儿杨某慧已年满八周岁,双方事先未征求其意见,现杨某慧向法院提交变更抚养权的请求书,且经询问杨某慧也明确表示愿意随父亲杨某一起生活。鉴于杨某具有抚养能力及抚养意愿,故对其要求变更杨某慧抚养权的诉请予以支持。

典型意义

子女抚养问题往往是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如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其中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能够依据切身体会感受到父母的照顾和关爱,对于成长环境的优劣做出一定的识别和判断,作为父母及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其独立个体意见。本案在尊重小孩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综合抚养条件和能力,依法变更杨某慧由父亲抚养并由母亲支付抚养费,缓和了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紧张关系,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96

分享给朋友: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确定抚养权应尊重其意愿 ——杨某与郭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潘某某盗窃案 ——强化案例库建设,推动类案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化

一、基本案情2023年8月至10月期间,潘某某(16岁)先后四次伙同他人实施盗窃(其中部分犯罪系取保候审期间实施),共计窃得现金人民币1100元,电脑8台(价值人民币16720元)。2024年7月3日,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潘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8月30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以…

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得到妥当监护 ——王某猥亵儿童及相关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小丽在父母离异后由母亲钱某抚养。2017年,钱某与王某再婚,小丽随母亲钱某、继父王某共同生活。2020年12月,王某趁钱某不在,先后两次在家中对小丽(时年13岁)实施猥亵。2021年6月,王某对来家中找小丽的同学(时年14岁)实施猥亵行为,并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小丽提…

受家暴妇女起诉离婚和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张应予支持 ——程某与徐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程某(女)与徐某(男)结婚后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徐某殴打程某。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程某系家暴受害者,诉讼能力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并支持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联系妇联为程某开展心理疏导。处理结果法院受理后向徐某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采纳…

父母在分居期间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 ——廖某与范某探望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廖某(男)与范某(女)登记结婚后,育有一女及一子。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并开始分居生活,两子女随范某生活。分居期间,范某及其家属多次拒绝廖某看望子女。廖某经协商、报警均未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每月至少探望子女四次。处理结果生效裁判认为,虽然我国法律对婚内分居期间的探望权未直接规定,但父母…

相亲对象不符合期待,婚介费能否退回?

2024年1月7日,阿梅与某婚介公司签订了《婚恋咨询、介绍服务协议》,约定:某婚介公司利用自己的信息渠道和信息资源,为阿梅提供婚介套餐服务,包括(1)3次婚恋规划、90天聊天指导、90天跟盯;(2)6次约会指导;(3)照片优化9次;(4)朋友圈优化12次;(5)12次服装搭配;(6)8次妆容调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