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居间人未约定佣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一、尝试协商确定佣金当居间人和委托人没有约定佣金时,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协商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付出的劳动、交易的金额大小、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佣金数额。比如,居间人促成了一笔价值较大的房产交易,虽然事先没约定佣金,但居间人在寻找房源、安排…

一、尝试协商确定佣金


当居间人和委托人没有约定佣金时,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协商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付出的劳动、交易的金额大小、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佣金数额。


比如,居间人促成了一笔价值较大的房产交易,虽然事先没约定佣金,但居间人在寻找房源、安排看房、协调双方谈判等方面付出了很多精力,那么双方就可以参考当地房产中介行业的一般佣金比例,结合此次交易的具体情况来协商确定佣金。


二、按照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佣金。交易习惯是在特定的行业或者地区,长期形成的一种普遍认可的做法。


以常见的货物买卖居间为例,在某些行业,居间人的佣金通常是按照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假如在某个地区的钢材交易中,居间人的佣金一般是交易金额的2%-3%,那么在这种未约定佣金的情况下,就可以参考这个比例来确定。


三、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要是既无法协商确定,又没有明确的交易习惯,那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来处理了。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比如,居间人促成了一个小型的服务合同,虽然没有约定佣金,但居间人付出了一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就可以根据其付出的劳务,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合理确定佣金数额。


四、注意收集证据


在处理未约定佣金的问题时,居间人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在促成交易过程中所做的工作。


证据可以包括与委托人的沟通记录、交易过程中的文件、证人证言等。比如,居间人通过微信与委托人沟通房源信息、带客户看房的照片、相关的聊天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自己付出劳动的证据。有了充分的证据,在协商或者诉讼过程中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延边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供学习参考,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380

分享给朋友:

“居间人未约定佣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的相关文章

以租代购车辆发生事故 责任谁来担?

扬子晚报讯(记者 张毕荣 通讯员 杜青 许愿)近年来,以租代购作为一种灵活的汽车消费模式,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青睐。当以租代购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租赁公司对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5月,罗某乘坐王某驾驶的小轿车,该车在从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

超龄劳动者受工伤,单位未及时申报须担责

超龄劳动者是指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选择继续或再次工作的人员。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依法判决支持了超龄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而产生的待遇差额,明确了超龄劳动者在参保期间应享有同等工伤保险待遇。颜某与浙江一家外服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导购工作,由苏州某人力公司…

何种情况下,员工离职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于某原系某家装公司设计师,因与公司就工资差额、提成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存在争议,诉至法院。关于离职原因,某家装公司提交有于某签字的《辞职申请表》。申请表显示,于某在2022年9月1日因个人原因辞职。于某称,《辞职申请表》载明的离职原因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并提交录音证据显示,自己曾在…

离职员工不移交工作微信账号,侵权!

在“互联网+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微信等社交平台凭借其便捷性,已成为各教育咨询机构开展招生、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途径,工作账号也就成了机构的财产之一。如果工作账号不能妥善管理,可能导致机构运营受阻,甚至造成经济损失。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离职员工未及时移交工作微信账号引发的侵权…

一份书面合同助劳动者找到“东家”

在劳务分包、转包的用工模式下,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如何确认?是实际指挥管理劳动者的包工头,还是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劳务公司?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劳动者刘某与石河子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需支付刘某工资差额8.4万余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集团有限…

劳动者基于合理信赖产生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0日,江某参加S公司的面试,并于当日收到录用通知,通知其于2024年4月1日入职。江某为此从原单位离职,按新入职岗位要求购买了职业装并在S公司附近租房居住。2024年3月31日,S公司电话通知江某取消录用且未说明合理理由。江某遂诉请S公司赔偿损失。【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