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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律师邹某某人身权案 ——依法拘留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旁听人员,维护律师人格尊严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1)以案说法112
【基本案情】2025年8月19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绵阳市涪城区某行业协会与被上诉人四川某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律师邹某某系付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姚某因对邹某某的庭审发言不满,在邹某某核对笔录签字时趁其不备,用左…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19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绵阳市涪城区某行业协会与被上诉人四川某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律师邹某某系付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姚某因对邹某某的庭审发言不满,在邹某某核对笔录签字时趁其不备,用左手击打邹某某右侧面颊,致使邹某某的眼镜掉落。

【处理经过】

事件发生后,法官立即指令司法警察维持现场秩序,疏散其他旁听人员,并对姚某依法进行训诫。2025年9月3日,绵阳中院作出(2025)川07司惩1号决定书,对姚某拘留三日。

【典型意义】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旁听人员对律师进行殴打的行为,侵犯了律师人身权利,扰乱了法庭秩序,依法应当予以惩处。本案中,绵阳中院对侵犯律师人身权利的旁听人员采取当场制止并予以训诫、事后依法处罚的处理措施,体现了对侵犯律师人身权利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有力维护了律师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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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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