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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律师: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3-31)法律法规84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座落在郭尔罗斯镇哈达大街398号。其前身是郭前旗人民检察署,成立于1952年,隶属公安局内设机构。1955年5月始建郭前旗人民检察院。1956年,随着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成立,郭前旗人民检察院改称为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至今已经走过58个春秋。

  在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遭到冲击,检察机关瘫痪,检察职能由军管会和公安机关代行,检察院的工作中断了近12年。1978年9月,根据《宪法》和中共中央(1978)12号文件及中共吉林省委(1978)46号文件精神,恢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恢复后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乘着祖国改革的春风,不断发展壮大。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现内设办公室、政法部、综合业务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机关党委。到目前为止,全员在编干警62人(其中:检察编54人;工勤编8人),员额检察官23人,检察辅助人员21人,检察行政人员6人,法警4人。在职中共党员43人。

  近年来,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 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领导班子的政治水平、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机关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强化“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四个体系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事业不断走向辉煌!

  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被松原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院;

  2010年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省级先进基层院、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

  2011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光荣称号。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并不满足于现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克难求进、创新发展的精神,以“团结、奋进、公正、为民”为发展理念,恪守“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信念,带领全体检察干警齐心协力,向着更高、更远、更新的目标前进。

地址:松原市哈达大街398号  邮编:1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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