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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与王某、某新能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 ——社区参与化解邻里采光纠纷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3-11)房产纠纷124

关键词


民事 相邻关系纠纷 采光权 邻里纠纷 法院指导调解 社区参与化解


基本案情


高某与王某是同村村民,南北方向为邻。2023年6月王某与某新能源公司签订合同,将宅基地租给某新能源公司用于光伏发电,在房屋前方架设采光板,影响了高某房屋日常采光。高某与王某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某新能源公司拆除采光板、对挡光情况司法鉴定,并赔偿其挡光损失补偿款。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认为本案涉及邻里和睦关系,如通过判决方式解决,不仅当事人需承担较高鉴定费用,且不益于修复邻里关系。故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指导当事人所在社区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


一是组织实地调查,明确争议焦点。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到高某家中调查挡光情况。了解到:王某将宅基地租给某新能源公司用于光伏发电后,架设采光板8块,尺寸规格为1.6×0.9米,高度为6.2米,高某家中窗户高度为2.8米。高某室内白天不能得到充足的日照,确实对其生活造成较大影响。随后,指导法官与调解员与高某、王某面对面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为:拆除采光板,恢复高某家中日照时间及挡光损失赔偿数额问题。


二是注重释法析理,研究解决方案。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到某新能源公司进行当面沟通,说明当前某新能源公司架设采光板确实影响了王某邻居高某家中日常采光,同时,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向某新能源公司释明了利害关系、法律责任以及如不能解决好挡光问题,导致邻里关系矛盾激化可能对公司带来的影响。经多次释法说理,某新能源公司同意拆除部分采光板。另一方面,积极与高某进行沟通。高某在得知某新能源公司同意拆除部分采光板后,其对立情绪逐渐缓和。随后,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引导高某在有理有据前提下,提出合情合理的补偿请求。通过法官及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开展“背靠背”沟通,多次进行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多角度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劝导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高某从最初的拆除全部采光板的诉求变为拆除部分采光板,10000元的赔偿数额也退让为赔偿地板和墙面受潮的损失。双方初步达成了调解方案。


三是实地勘测处理,解决挡光问题。围绕如何确定拆除采光板的数量,法官与鉴定机构沟通,得知高某挡光鉴定费用约2万元左右,远高出补偿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决定对高某家中挡光情况进行实际测量鉴定。首先法官与调解员认真查阅学习相关书籍,学习挡光鉴定工作流程和标准。其次,指导法官与社区调解员连续一周早、中、晚在高某住处进行实地测量、观测挡光时间。测得:高某房屋在冬季原日照时间为4小时左右,现测量某新能源公司架设采光板后,其家中日照时间仅为1小时左右。于是,在双方协商后,迅速组织某新能源公司、王某安排施工人员拆除两块采光板。最后,指导法官与调解员再次对高某住所开展为期一周的采光情况测量,现场拍照观察并实地观测。经过对比实验,拆除2块采光板后,高某房屋在冬季可以恢复4小时日照时间,高某对此表示认同,挡光问题得以解决。


四是专业核定赔偿,双方握手言和。在此基础上,为确定高某家中损失赔偿金额,指导法官及调解员根据高某家中地板和墙面受潮情况向装修公司咨询核算,与高某酌定其地板和墙面受潮损失为1000元。经指导法官与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王某同意承担采光板拆除费用,某新能源公司同意承担高某家中因挡光产生的损失赔偿费用。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高某与王某所在社区调解员先后2次对调解情况进行回访。高某表示家中挡光情况已经得到解决,向指导法官及调解员表示感谢;王某也对宅基地租赁后给高某家中带来的麻烦表示了歉意。双方邻里关系得以修复。


处理结果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新能源公司拆除采光板2块,解决了高某住所采光问题。某新能源公司赔偿高某1000元因挡光导致的地板和墙面受潮损失。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40条、第288条、第292条、第293条


解纷要旨


本案系因采光权引发的邻里纠纷,矛盾争议点主要集中在挡光情况和损失赔偿数额。由于挡光鉴定费用高、时间周期长,且纠纷涉及邻里和睦,如直接判决解决,从成本、效率、效果考虑均不是“最优解”。本案中,法院发挥调解“省时、节费、促合”的优势,以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修复邻里关系为出发点,委托社区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通过“柔性”方式修复双方破裂关系。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在法官指导运用“实地调查、释法明理、勘测鉴定、调后回访”工作方法,通过法官提供法律指导、调解员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各退一步;通过开展实测挡光情况,为双方协商赔偿金额奠定基础,最终促使纠纷得以高效、实质性化解,不仅减轻了当事人解纷成本,也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更维护了和谐、温馨的乡村邻里关系,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推荐部门: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红透山人民法庭 清原满族自治县红透山社区

来源:多元解纷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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