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延边律师6个月前 (10-16)以案说法138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无障碍设施“五同步”  在建工程  专家评估  确认违法

【要旨】

针对城市公园建设中未落实无障碍设施“五同步”要求,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情形,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并可以邀请专家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对违法持续时间较长、损害众多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行政机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履职整改的,检察机关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基本案情】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双月湖湿地公园(以下简称双月湖公园)是首批国家级湿地公园,占地76.8万平方米,系周边10万余名群众(含1.7万余名老年人、残疾人)锻炼、休闲的主要场所。2022年2月,该公园启动提升改造工程,连通13个生态游乐小岛,工程虽未验收但已全面向公众开放。公园各入口及景点间、错层台阶处均未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设计、施工,相关无障碍设施缺失,导致特定群体活动范围局限在0.6万平方米内(占公园陆地面积1.8%),严重影响特定群体平等享受公共休闲空间的权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罗庄区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本案线索,于2023年5月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双月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单位为临沂市罗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工程虽未竣工验收,但已于2022年10月向公众开放。经实地勘察及无人机航拍证实,公园内部11处有地面高差,均未设置轮椅坡道或者缘石坡道;有6座桥梁坡度超过8%,既无轮椅坡道也无扶手;有12处台阶踏步高度超过160毫米,6处出入口的坡道宽度小于1.2米;出入口、游览主道有6处缺乏无障碍标识。检察机关向周边群众发放了200余份调查问卷,57%受访者表示曾在公园内发现过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通行受限情况;83%受访者认为公园应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

2023年6月2日,罗庄区检察院向区住建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同年8月7日,区住建局书面回复已制定整改方案并将争取资金尽快整改。因整改方案行政审批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等客观原因,罗庄区检察院于同年9月6日依法作出中止审查决定。

【诉讼过程】

罗庄区检察院经多次跟进调查,发现区住建局始终未实质性整改,案涉违法行为持续存在,遂于2024年4月8日依法恢复审查。罗庄区检察院认为,区住建局在公园改造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等国家标准,未落实无障碍设施“五同步”要求,导致老年人、残疾人等通行受限,损害了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2024年7月11日,罗庄区检察院依法向罗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月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罗庄区检察院邀请区残联、民政等部门代表观摩庭审。在诉讼期间,区住建局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完成施工。检察机关协同残联组织专家评估后确认,案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鉴于区住建局依法履行职责而使诉讼请求全部实现,但前期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较长,罗庄区检察院依法变更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8月23日,法院判决确认区住建局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2025年3月,罗庄区检察院协同区残联邀请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相关专家开展“回头看”,对无障碍设施整改提升进行专业指导。2025年5月,双月湖公园先后被确定为区慈善公园、区无障碍公园以及全市无障碍公园建设示范点。

【典型意义】

城市公园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十二条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于尚未竣工验收但已向公众开放的建设项目无障碍设施缺失问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及时整改。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行政机关在审理阶段依法履职并全部实现诉讼请求,但对于违法情形持续时间较长等确有必要确认违法的,检察机关可以变更诉讼请求,由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68

分享给朋友: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 的相关文章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能否从轻处罚?

导读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呈爆发式发展,在诸多领域实现广泛应用,其中在自动驾驶方面的应用尤为瞩目。然而,技术的快速迭代也催生出一系列法律新课题:当人工智能赋能人类活动时,人与智能系统之间的责任边界该如何划分?人工智能在拓展人类能力的同时,能否减轻甚至转移人的法律责任?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机关督促保护东江源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卫星遥感影像  无人机航拍  快速检测  四级联动【技术要点】流域保护治理公益诉讼案件中,由于河流流域具有面积广阔、跨行政区等特点,能否快速、精准发现隐蔽公益损害行为、掌握涉案现场历史变化,获取证据成为案件办理的关键问题。本案中,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卫…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制售假冒伪劣蜂胶产品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  保健食品安全  快速检测  文件检验  微量物证   【技术要点】蜂胶产品有效成分为总黄酮,利用黄酮类化合物羟基官能团经加氢反应后溶液颜色变化特性,可快速定性是否含总黄酮。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分析技术检测正品和网售假冒产品成分,正品出现黄酮类化合物特征物质芦丁等20余种同类化合…

依法判决撤销国家部委行政复议决定,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丙公司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土资源部行政复议案

(一)基本案情 2006年1月,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向郴州市甲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甲公司红旗岭矿”,有效期限为2006年1月至2010年1月;2010年,采矿权人经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批准转让和变更登记为乙公司。因锡矿储量达到中型以上,乙公司于2010年11月和2011年10月在中华…

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审判职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云南省剑川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一)基本案情 2013年1月,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甲公司委托剑川县居民王某某在国有林区开挖公路,长度494.8米、平均宽度4.5米、面积2226.6平方米。2013年2月,剑川县森林公安局以剑川县林业局的名义对甲公司及王某某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

政诉讼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实现民行交叉争议一揽子、一次性解决——达某诉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房产管理所房屋登记及达某诉斯某等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并审理案

(一)基本案情 达某称其于1998年从房屋原所有权人努某处购买了案涉房屋。该房屋原系公房,缴纳部分税款后可以归个人所有,达某将购房款交付努某并以其个人名义缴纳应缴税款后入住案涉房屋。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房产管理所(以下简称新巴尔虎右旗房管所)依达某申请,对案涉房屋进行房屋登记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