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岭县人民法院简介

1949年初春,伴随着长岭县城的改天换地,人民法院应时而立。七十余载风雨沧桑,七十余载流彩溢光。从无到有,由弱变强。长岭法院历经十五任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和基层法庭经过多次更迭,由建院之初不分庭室的一名审讯员、一名科员、三名法警,发展到现在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八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法警队,下辖长岭、太平川、新安镇、太平山、前七号、利发盛、巨宝山七个基层人民法庭。该院位于长岭县长岭镇永久西路。辖区22个乡镇、4个园区、6个农林牧场、232个行政村、15个城镇社区。现有在编干警93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89人,中共党员67人,员额法官37人,是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队伍。
近年来,该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谨遵“明德、敬法、和民、止争”八字院训,以公正效率为追求,以执法办案为首要,以“绿岭清风”文化品牌为引领,强队伍、重质效、转作风、促公正、树形象,以一流的队伍创造了一流的业绩,取得了诸多成绩。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获评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多项“国字号”荣誉,先后问鼎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两项至高荣誉。
作为司法改革试点基层院,长岭法院人勠力同心,迎难而上,力革体制沉疴。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抓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落实司法责任这一改革“牛鼻子”,从厘清权责清单入手,逐一明确审判主体及相关司法人员的审判职责,实现了“充分放权”与“有效控权”的有机统一。在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方面,该院内设机构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案件繁简分流等改革措施在全省率先落地,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试点任务,交出了一份份优异的成绩单。
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诉源治理“责任田”,乘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东风,以巨宝山人民法庭为工作试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开展党委政府和人民法庭共同审批、定向分流的委派调解模式,签订《乡镇党委与人民法庭工作备忘录》,诉源治理工作经验获全省推介,被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转发推广,一副基层治理新画卷在长岭大地徐徐展开……
千帆竞发时不待,百舸争流勇当先。历经七十余载的长岭县人民法院,将始终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奋斗的目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释放法院发展内动能,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迎难而上,乘势而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开拓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