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简介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坐落在美丽的长白山脚下和龙市境内,成立于1983年11月,地址位于和龙市站前街30号,是国家依法设立在林区的审判机关。为全面贯彻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13年5月,吉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设立和龙林业法院,2014年9月更名为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由原和龙、八家子两个林区基层法院整合而成,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专门法院,并纳入国家专项政法编制,机构规格与地方同级法院保持一致,经费收支预算由省统一规划和管理。干部管理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延边林区中级法院管理。辖区面积326455公顷,辖区人口39700人,主要管辖和龙、八家子两个林区的一审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理、裁决及执行案件。本院原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等11个内设机构及院党组、纪检组、党总支部、工会等组织机构。下设法院驻八家子工作站。2019年内设机构改革后,成立五个内设机构,有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和执行局,一个机关直属机构司法警察大队和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本院自1983年以来获得荣誉称号如下:1983年八家子林区基层法院获得“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八家子林区基层法院获得“人民满意法院”称号;2001年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获得“人民满意法院”称号;2004年八家子林区基层法院获得“集体二等功”称号;2008年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获得“优秀人民法院”称号;2010年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获得“集体二等功”称号;2011年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获得“全省优秀法院”称号。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结合我院目前正在开展的“加强管理年”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以完善制度机制为基础,以提高审判质效为中心,以提升管理效能为根本,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新格局,促进法院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