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刑事辩护

叶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

延边律师9个月前 (11-07)刑事辩护307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叶某某系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6日,某市西区发改局召开某商场转让招标会。某商贸公司以460万元中标,并于同月29日与某商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叶某某分数次向西区发改局交纳了转让费120.01万元,剩余款项至案发…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叶某某系某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12月6日,某市西区发改局召开某商场转让招标会。某商贸公司以460万元中标,并于同月29日与某商场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叶某某分数次向西区发改局交纳了转让费120.01万元,剩余款项至案发一直未交。2008年6月20日,叶某某与某商场租户胡某某、王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租金共计30万元,并约定当日先付给叶某某6万元,剩余24万元在叶某某获得某商场正式授权或取得某商场产权后一次性支付。后叶某某伪造了一张“西区发改局已收到叶某某余款340万元”的收条,二人遂将剩余租金24万元支付给叶某某。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定叶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叶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裁判生效后,叶某某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叶某某与某商场基于意思自治签订转让协议,并支付了部分转让费,之后双方在履行转让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叶某某虽有伪造收条,获得租户信任并收取租金的行为,但未造成租户损失,租户与叶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且实际占有使用了商场商铺,故叶某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5日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叶某某无罪。

  典型意义

  办理涉企产权刑事案件应当注意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准确审查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能简单以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便动辄以合同诈骗罪处理。本案中,叶某某虽然虚构了部分事实,但不能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租金的目的,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本案再审改判对于正确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准确把握合同诈骗罪入罪条件,切实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安全感具有积极意义。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405

分享给朋友:

“叶某某合同诈骗再审改判无罪案” 的相关文章

依法严惩利用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犯罪 ——方某琴开设赌场案

基本案情2024年2月,被告人方某琴租用某村村民家的门面,摆设四台赌博单机和两台各具有六个操作单位的打鱼机供人赌博。方某琴在赌场内负责收取赌资、给参赌人员上下分等日常管理工作。期间,方某琴容留了黄某某等多名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经鉴定,方某琴摆设的四台赌博单机和两台打鱼机均属于赌博机,能够独立供一人进行…

王某、孙某等侮辱罪案

基本案情王某(20岁)、孙某(17岁)、刘某(13岁)等人相约外出游玩,返回途中,王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矛盾,王某联合孙某等人对刘某进行辱骂、殴打,并使用手机摄录刘某被侮辱的视频。经鉴定,刘某伤情构成轻微伤,且该侮辱行为造成刘某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刘某以王某、孙某犯侮辱罪为由提起自诉。裁判结果法院生效判…

谢某等三人虚报注册资本、私分国有资产、行贿、职务侵占再审部分改判无罪案

   基本案情 原审被告人谢某系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原审被告人杨某某系副总经理,原审被告人赵某某系财务总监。2004年9月,谢某、杨某某决定注册成立某房产公司。谢某使用其指使赵某某从某信用社以棚户区改造为名获得的贷款800万元,虚报某集团公司出资600万元,杨某某出资2…

酒后驾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就可减轻责任?法院判了

酒后驾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就可以减轻责任吗?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醉酒驾驶案,明确指出,醉驾者开启驾驶辅助系统不能成为对其从轻处罚的理由。 凌晨时分,张某和朋友聚餐饮酒后,觉得路上车辆不多,便决定自己驾车回家。行驶至北京市广渠门桥北上桥处,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虚拟号成网约车逃单“护身符”?男子骗财三十余万元受审

被告人戚某通过购买手机号注册新用户后打车不付款的方式,骗取滴滴公司运营费,给滴滴公司造成损失人民币30万余元,后因涉嫌诈骗罪被公诉至法院。2025年11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方指控,2023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戚某通过网络购买大量非实名认证的虚拟号,以“低价叫车”的…

被告人翟某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宣判 获刑12年

2025年9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翟某某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决翟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翟某某与被害人苏某某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