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以案说法

电动车电池爆炸致人损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延边律师5个月前 (10-28)以案说法127

因续航低,小王更换了自己多年前购买的电动车的充电器和电瓶。更换后不久,小王将电动车推进屋内充电,不料充电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烧毁房屋内家具、电器、内装修等,同时造成小王受伤。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系小王的电瓶充电器为锂电瓶充电过程中引发故障所致。经鉴定,小王从张某经营的商店里购买的充电器和电瓶均为缺陷产品,由甲公司制造。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另外,根据《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规定,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本案中,因涉案充电器和电瓶均为缺陷产品,甲公司应当对损害的发生承担侵权责任。小王既可以找张某也可以找甲公司赔偿损失,张某赔偿后可以找甲公司追偿。

同时,根据民法典“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小王将电动车停放在室内充电的行为本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其疏于防范也存在一定过错,因此,可以适当减轻甲公司的赔偿责任。

来源:法治海南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304

分享给朋友:

“电动车电池爆炸致人损害,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的相关文章

瞿某军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依法打击“非法挖损类”破坏耕地犯罪

    【基本案情】 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瞿某军独自或伙同范某鹏、牛某智(二人均已另案处理)等人在山东省单县某村非法取土并销售,形成三个深度均超过3米的坑塘。案涉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土地现状为耕地,取土行为致29.4亩耕地地形地貌改变,生产功能丧失,破坏程度为严重…

唐某祥虚假诉讼案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虚假诉讼

   【基本案情】 2008年8月至9月,许某良向唐某祥借款7万元,并向唐某祥出具了2张借条,后许某良于2009年1月至11月期间陆续归还全部借款和利息共计7.5万元,唐某祥向许某良先后出具了4张收条,但未将借条原件归还给许某良,也未予以销毁。2020年,唐某祥持上述借条再次向…

个人擅自发布悬赏广告征集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可构成名誉权侵权——某发展公司诉郑某某名誉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郑某某在其所有的某网络社交平台账号上发布悬赏广告,主要内容为:郑某某现向社会及广告行业、媒体从业者、互联网平台广告从业者收集某发展公司违法犯罪线索。如有受害人、知情人,请积极提供线索、证据。相关线索、证据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并作出处罚后,郑某某将给予报酬。某发展公司知晓上述悬赏广告后向郑某…

某软件公司与某网络公司、某通信公司、某大数据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提供足额有效担保应依法解冻企业基本账户

基本案情 某软件公司向某大数据公司购买GPU模组,某大数据公司随即向某网络公司购买上述GPU模组。后因网络公司未能按期供货,大数据公司未能按时向软件公司交付货物。软件公司代位请求网络公司及其一人股东某通信公司连带返还预付款,法院依申请冻结了通信公司银行账户及存款。后通信公司以基本账户被冻结影响其正…

“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引流直播中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

【案号】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浙08民终563号、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2024)浙0803民初1192号〔华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衢州市大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张某、北京抖某科技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 华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某公司)享有核定…

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关键词】民事侵权受害人 申请民事执行活动监督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 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平台【基本案情】被救助人盛某,男,1984年12月出生,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原告,民事侵权受害人。2022年7月,盛某等三人向邵某平、费某梅夫妇提供房屋外墙面防水劳务。2022年10月10日,盛某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