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检察院诉某文旅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强化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
【基本案情】
中央红军长征一指挥部旧址于2021年被列为湖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以来,指挥部旧址未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部分石墩、木雕被盗,因年久失修,多处木质结构腐朽、断裂,部分墙体坍塌,且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其间,某县文旅局作为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未切实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未对文物破损和安全隐患组织整改,也未开展文物安全风险评估。2024年6月18日,某县人民检察院向某县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积极履行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2024年8月15日,某县文旅局书面回复称其对革命文物进行了排查,待资金到位后进行抢修。此后,某县文旅局对指挥部旧址并未采取实质性的保护措施。2024年10月30日,道县人民法院受理县检察院对异地某文旅局提起的履职公益诉讼后,道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开庭后和判决后三次实地督查,先后提出克服资金困难优先实施文物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党建教育基地促进保护和利用等整改和发展意见,并多次督促某县文旅局按照整改方案积极工作,最终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裁判结果】
道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文旅局已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该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实现,依法可对本案终结审理。
【典型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案涉中央红军长征指挥部旧址由红军总政治部驻地旧址、红军最高军事指挥部驻地旧址等多幢古建筑构成,同时又是红军长征过境某县的红色历史重要见证,具有很高的红色文物价值。
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全程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红色革命文物已得到保护,且结案后,人民法院继续延伸审判职能,督促行政机关持续履职,做好行政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目前,该县已经把该中央红军长征指挥部旧址作为党建教育基地开始布展,赓续红色文化,为遗址保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司法保护实践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