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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律师】二手交易平台售假,是否属于销售个人自用物品而免责?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9-15)合同纠纷93
       如今,二手交易线上平台成为不少人闲置物品流转的渠道,但也有不法分子借机利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侵权假冒产品,侵害品牌方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高某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被某知名酒业…

       如今,二手交易线上平台成为不少人闲置物品流转的渠道,但也有不法分子借机利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侵权假冒产品,侵害品牌方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近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被告高某在二手交易平台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被某知名酒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高某销售的案涉白酒为侵权假冒产品,依法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为知识产权保护筑牢司法屏障。

据悉,案涉酒业公司系相关酒类商标的合法权利人,对旗下酒类产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近期,该酒业公司在日常市场排查中发现有个人用户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标注该品牌商品的酒,该酒业公司购买后经鉴定认定为并非其公司生产的正品酒。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酒业公司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某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等法律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全面核实。经审理查明,被告高某未取得该酒业公司的销售授权,通过二手交易平台销售假酒,属于典型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侵权行为,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客观上造成了该酒业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品牌商誉损失。审理过程中,原告确认被告已停止二手平台销售假酒行为,遂主动撤回要求高某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本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高某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

法官说法:一般人在二手交易平台销售个人合法取得、未经过改装且属于日常生活自用的产品并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该物品本身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结合侵权主观情况,则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望民众周知,需合法交易。

来源:民事审判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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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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