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住院医师规培结束后未届服务期即离职,应否支付违约金

延边律师4个月前 (05-28)合同纠纷138
基本案情唐某菊与某县医院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唐某菊至三甲医院规培三年,规培结业后须返回医院工作不少于8年。若未届服务期离职,须承担相应违约金。唐某菊在某三甲医院规培三年期间,县医院向其发放工资福利并缴纳“五险两金”等共计30余万元。2023年8月28日,唐某菊…

基本案情

唐某菊与某县医院建立人事关系并签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唐某菊至三甲医院规培三年,规培结业后须返回医院工作不少于8年。若未届服务期离职,须承担相应违约金。唐某菊在某三甲医院规培三年期间,县医院向其发放工资福利并缴纳“五险两金”等共计30余万元。2023年8月28日,唐某菊在规培结束后仅7日即向县医院提出辞职,由此产生纠纷,经劳动仲裁程序后诉至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

某县医院起诉请求:唐某菊按约向县医院支付违约金。


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判决:调减确定唐某菊向某县医院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例分析

本案系人事争议。唐某菊与某县医院签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约定了最低服务期,培训期间由县医院承担唐某菊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违反约定的违约金。该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当有效。唐某菊在“规培”结束后仅7天即申请辞职,违反了协议中关于服务期的约定,使得某县医院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唐某菊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某县医院诚信履约并不存在过错,而唐某菊在培训结束后较短时间即辞职,完全未履行约定的服务期义务,主观过错较大。人民法院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县医院的损失以及唐某菊通过培训获得的利益及其过错程度,酌情调减确定唐某菊向县医院承担违约金。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合理确定违约金金额、维护诚信原则和基层医疗队伍稳定的典型案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国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投入资源委托规培,旨在培养能够长期服务本地群众的本土医疗人才。本案医生在三年规培结束后仅7日即单方辞职,导致医院人才培养目的完全落空,违约行为性质严重。人民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时,以医院实际投入成本为基础,充分考量违约情节、过错程度及医疗人才培养的特殊性,依法对违约金进行了合理调减。该裁判对引导医务人员诚信履约、构建健康有序的医疗人才生态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20200311100725191.jpg

韩继强律师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126

分享给朋友:

“住院医师规培结束后未届服务期即离职,应否支付违约金” 的相关文章

李某与职工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执行案——执行法院柔性执法,助力诚实守信被执行人“重获新生”

   【基本案情】 李某系一家庭作坊式小服装厂的老板,此前,其投入全部积蓄,扩大服装厂生产经营规模,但因市场行情急剧变化,导致服装厂资金链断裂,濒临倒闭。58名工人向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化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劳动报酬56万余元。诉讼过程中,李某售卖老家的房…

企业与网约货车司机之间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的,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某运输公司诉杨某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 杨某在某运输公司从事混凝土运输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杨某入职后先通过微信群接受某运输公司派单,后在某平台注册账号绑定该公司,由该公司审批通过之后,通过平台接受该公司派单。某运输公司根据接单数、运输量、是否超时、有无罚款等按月向杨某支付运费…

劳动者基于合理信赖产生损失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基本案情】2024年3月20日,江某参加S公司的面试,并于当日收到录用通知,通知其于2024年4月1日入职。江某为此从原单位离职,按新入职岗位要求购买了职业装并在S公司附近租房居住。2024年3月31日,S公司电话通知江某取消录用且未说明合理理由。江某遂诉请S公司赔偿损失。【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

名为买卖实为受贿的虚假诉讼应当依法惩治 ——柳某与苗某等人虚假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苗某利用担任某国有企业项目经理的职务便利,为柳某承接项目工程提供帮助,柳某先后向苗某行贿数百万元。苗某在被调查期间,为掩盖受贿事实,与柳某商议,让其通过虚假诉讼把受贿款包装成货物代购款。柳某以仲某(苗某母亲)未履行货物代购义务为由诉至法院。经调解,仲某偿还柳某代购款215万元。苗某将该215…

协同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工伤赔偿权益 ——高某与某保险公司、某工程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

基本案情高某系进城务工人员,受劳务公司委派在某工程公司承建的某项目工地工作,施工时被突然脱落的箱梁内模砸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伤残等级鉴定为截瘫一级伤残,左臂神经损伤七级伤残,肋骨骨折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高某与劳务公司、工程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由工程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赔付的保险金全…

劳动者八年工龄被“缩水”至两年 法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入职公司八年,离职时却被告知工龄仅有两年,经济补偿金从十余万元“跳崖式”下降到3000多元。原告池某的实际工龄究竟是几年?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经济补偿金又是多少?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争议案,认定池某与某房地产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判令某房地产公司向池某支付工资差额9000余元、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