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婚姻家庭

受遗赠人具有作为遗嘱执行人资格,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黄某娟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黄某松无子女,其配偶和父母均先于其死亡。申请人黄某娟系黄某松侄女、黄某源之女。被申请人黄某桃、黄某源分别系黄某松的妹妹、弟弟,费某英、费某兰、李某民自称为黄某松养子女。2013年,黄某松与黄某娟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约定黄某松将其名下房产遗赠给黄某娟,黄某娟自愿负责照顾黄某松生活,并在黄某松死亡后为其办理一切身后事宜。后黄某松在居委会工作人员见证下书写遗嘱,载明一切遗产由黄某娟继承,以及“百年后一切由侄女黄某娟处理,与任何亲戚没有关系”。2016年,黄某松所在居委会确认黄某娟担任黄某松的监护人。2019年,黄某松去世,其丧葬事宜由黄某娟操办,黄某松所在居委会出具证明表示,黄某松是孤寡老人,生活起居均由黄某娟照顾。现黄某娟向法院申请指定其为黄某松的遗产管理人。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本案申请人黄某娟是被继承人黄某松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受遗赠人,也是其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现黄某松已去世,相关当事人因继承问题存在争议,无法就推选遗产管理人达成一致意见。黄某娟作为利害关系人,依法具有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主体资格。本案中,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为黄某松的妹妹黄某桃、弟弟黄某源,符合条件的受遗赠人为黄某娟,费某英、费某兰、李某民实际并非黄某松的养子女,无继承人资格。法院经全面审查黄某松生前真实意愿,结合基层组织意见,认为黄某娟已尽到扶养义务,其作为遗嘱执行人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故判决指定黄某娟担任被继承人黄某松的遗产管理人。判决后,当事人通过继承纠纷诉讼,依法对遗产进行了分割。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继承人系孤寡老人,虽留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但因家庭内部矛盾等原因,各方当事人无法对遗产管理人人选达成一致,导致权利义务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人民法院根据被继承人在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安排,明确受遗赠人具有作为遗嘱执行人资格,并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本案在尊重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认定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既推动遗产依法保管和高效处置,又促进家庭关系的稳定和修复,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利益,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民法典条文指引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20200311100725191.jpg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法律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htyas.com/?id=1104

分享给朋友:

“受遗赠人具有作为遗嘱执行人资格,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黄某娟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案” 的相关文章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赠与第三人的财物另一方有权请求返还 ——杨某与王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杨某(女)与黎某于1999年7月登记结婚。王某(女)与黎某于2020年12月相识后,明知对方有家庭仍与其保持不正当交往。自2021年11月起,黎某在妻子杨某不知情的情况下,陆续向王某转款共计8万余元,王某亦向黎某回转1万余元,实际收取6万余元。杨某得知后,向法院诉请确认黎某与王某的赠与行为无…

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破解困境儿童监护缺失难题 ——黄某琴、黄某梅分别诉严某、谢某、黄某军撤销监护人资格案

基本案情严某(女)与谢某(男)结婚后于2017年生育一名女孩晶晶。严某在与谢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名男子黄某军同居并于2019年生育一名男孩亮亮。后严某、谢某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晶晶由严某抚养。严某2019年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黄某军作为同案犯一并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黄某军又因涉嫌…

父母离婚后孩子何以“失家不失爱”

阔别近百日,尹先生终于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涉少执行接待室,见到了刚满周岁的儿子。此前,妻子在起诉离婚后突然带孩子消失。法院及时签发的《人格权侵害禁令》,让尹先生得以重见孩子。 父母闹离婚,争夺、藏匿孩子者有之,想抚养却力不从心者有之,甚至还有双方都不愿抚养孩子的情况。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是离婚纠…

多方携手推动监护“归位”“事实孤儿”生活更有保障——邓某某确认监护权案

基本案情邓某某父亲交通事故去世,由于母亲张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常住医院接受治疗,其无兄弟姐妹和其他近亲属,近几年一直由村委会照看。2023年10月,当地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该情况,立即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联合救助机制,与当地法院、妇联、民政局、学校、村委会等单位联系沟通,先后征求邓某某及村委会意见后,…

彩礼纠纷能否将被告父母列为共同被告?

基本案情原告陈某与被告郑某于2022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22年2月9日,陈某通过微信向郑某转账1000元。2022年3月8日,陈某与郑某缔结婚约给付郑某及其父母现金130000元作为彩礼及女方宴请宾客的酒水款,2022年3月8日,陈某与郑某按习俗举行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20…

妻子起诉离婚并搬到闺蜜家暂住,竟被丈夫找上门殴打!

基本案情原告郭某与被告林某系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多次吵架,有时林某还会动手打郭某。尽管双方亲属帮忙规劝,但情况并未得到改善,郭某终于下定决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搬到闺蜜家暂住。林某在收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后,竟于凌晨两点冲入郭某闺蜜家中,对郭某进行殴打。郭某遂报警,公安机关当日对林某予以行政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