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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02月20日
证明代持股东承担公司责任的证据主要包括:
1.证明股权资格的证据,包括源泉证据、效力证据、对抗证据等,如原始取得中的出资证明书、继受取得中的股权转让协议、赠与协议、夫妻财产分割协议、遗嘱等。
2.代持协议原件、公司开具并由显名股东签名确认的出资认缴凭证,包括收款凭证、出资证明书、股东资格证明、验资报告、隐名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显名股东的配偶及债务人等第三人披露股权代持的书面文件等。
3.是否存在直接证据,包括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之间的代持合意和隐名股东实际出资或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如果存在书面协议,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如果不存在书面协议,可以查看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邮件等材料,或者查看隐名股东实际出资或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如遗嘱、离婚判决或调解书、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赠与合同、股权转让等。
4.无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应审查有无代持的合理动机,以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与公司治理,身份是否已经取得认可等。
5.在股权转让中,受让方股东应对目标公司做好前期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公司的出资、经营、资产与负债等情况,特别是出让方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应严格审查原股东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工商登记等证明文件,避免因原股东的出资瑕疵而对原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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