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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6月05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里并未将再审作为申诉的前置程序。
刑事申诉是当事人等对生效裁判表达不服的一种救济途径,申诉权是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申诉后,司法机关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存在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情形。若符合法定情形,司法机关会启动再审程序来重新审理案件。所以,即便没有经过再审,当事人也能依法进行刑事申诉来维护自身权益。
未经再审的刑事申诉本身不具有直接改变原裁判结果的法律效力。刑事申诉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请求。
它只是一种启动再审程序的途径,在申诉期间,原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只有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申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如存在新证据证明原裁判可能错误、原裁判适用法律错误等,才会决定启动再审程序。一旦再审启动,原裁判可能被撤销、改判。所以,未经再审的刑事申诉,不产生直接改变生效裁判的效力,但能为当事人提供救济途径,促使司法机关对案件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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