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电话:138-4432-4085

文章

指定监视居住延长执行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5月22日

一、指定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延长时间执行


指定监视居住是可以延长时间执行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经批准可以对指定监视居住进行延长。比如,案件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逃跑、自杀等危险行为,需要继续监视居住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等。


在延长指定监视居住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由相关机关作出决定并办理相应手续。


同时,延长的时间也有明确限制,一般不得超过一定期限,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指定监视居住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时间执行,但必须依法进行,以确保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二、指定监视居住延长执行时间有何法律规定


指定监视居住本身不能延长执行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指定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该期限规定,不能随意延长,若超期属于程序违法,被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相关推荐:

>
律师头像

联系律师

延边律师:韩继强律师

律师电话: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在线咨询

律师微信

律师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