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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过后什么时候判刑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09月23日

刑事拘留直至最终定罪量刑的时间并非固定不变,其长短往往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性与司法程序进度等多重因素影响。通常来讲,公安部门在进行侦查工作时,大约需耗费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然而,若遇到案情错综复杂的情况,则可适当延长侦查期限。

至于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环节,通常为期一个月,而对于重大且复杂的案件,则可延长半个月的时间。在法院审判阶段,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会在受理案件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判决,最晚也不能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列任何一种情形的案件,均须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的审判期限;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则应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公诉案件的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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