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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0日
首先,涉案情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涉案者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期的处罚,但若其通过取保候审措施,其行为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再次,如犯罪嫌疑人身患重病难以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及哺乳期,亦或是生活无法自理,则其通过取保候审措施,也能避免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最后,当案件审判期限接近期满而仍未结案时,申请取保候审也是一个重要的选择。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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