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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罪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03月04日

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没有,但是非法占用他人财物通常指的是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

构成要件:

行为人必须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行为人实施了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

被占有的财物数额较大。

行为人拒绝退还或交出财物。

刑罚:

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立案标准: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20000元的,可以构成侵占罪。

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告诉才处理: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被害人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或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与其他罪名的区分:

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是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已经占有的财物,而盗窃罪是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与贪污罪的界限: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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