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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办取保流程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3年11月07日

刑事拘留办取保流程如下: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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