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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惩虐待行为 保护未年人健康成长——李某甲、李某乙受虐待案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8月13日

基本案情

2022年以来,李某某多次打骂、虐待女儿李某甲和李某乙,两人多次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导致5岁的李某甲肋骨骨折、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李某某还经常将两人关在家中,长时间无人监管和照看。接到案件线索后,当地公安局对李某某涉嫌虐待罪案立案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逮捕。当年11月检察院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判决李某某犯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李某某长期打骂、虐待未成年子女,并导致5岁的女儿李某甲闭合性颅脑损伤,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本案“快捕快诉”,在严惩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同时,高度关注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问题,依法撤销了李某某的监护权,综合运用社会救助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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