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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标准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6月03日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判定需综合多因素。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还需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若孩子有特殊医疗、教育等需求,可适当增加抚养费。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同时,抚养费数额可随孩子实际需要、父母经济状况及当地生活水平变化而调整。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孩子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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