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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2月11日
在离婚诉讼中,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当事人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据。这些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如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等,这些证据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婚姻状况。
2.当事人婚姻基础方面的证据,包括婚前相识、相恋经过的自述及介绍人的证言等,这些证据有助于法院了解双方的婚姻基础,从而判断婚姻是否有效。
3.证明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的证据,如一方或双方有虐待对方亲属的事例的证言、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等,这些证据是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重要依据。
4.证明离婚财产的证据,包括双方各自财产的来源证据、共同生活期间取得财产的证据等,这些证据对于法院公正、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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