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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离婚需多久方可完成离婚手续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一般需要30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30天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均未撤回申请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最快在31天可完成离婚手续,若双方配合且无其他特殊情况,通常在60天左右可办妥。但各地民政局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民政局协议离婚当天即可办妥。只要双方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工作人员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安排双方进行离婚登记谈话,询问离婚意愿等相关事宜,双方确认无误后即可当场领取离婚证。但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不全或存在问题,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进一步处理,可能会花费一些时间,一般也不会超过一周。总之,只要双方准备充分、配合默契,民政局协议离婚通常能较快办妥。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一般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最快也需要三十日的冷静期过后,双方按时申请发证,才能完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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