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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儿抚养权判决原则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10月21日

离婚后,若夫妻仅有一个女儿,其抚养权的分配需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


  1.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抚养意愿及能力,包括经济条件、教育环境、健康状况等因素。


  2.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


  (2)若子女已满两周岁,则根据双方条件及子女成长需要来判定;


  (3)若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女儿抚养权的判决,主要遵循《民法典》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此消除,双方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判决抚养权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能力、生活环境以及与子女的感情关系,确保判决结果最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3.法律也强调了对子女意愿的尊重,特别是在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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