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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两次离婚会判离吗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02月19日

如果一方在第一次离婚诉讼被驳回后,双方的感情状况没有改善,或者有新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在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再次审理案件。如果法院认为确实符合离婚的条件,比如夫妻双方分居满两年且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重大过错等,法院可能会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一方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决,而不是单纯因为起诉次数而判离。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感情状况、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方面因素,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如果您正在考虑离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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