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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8日

一、如果一方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夫妻双方中,一方不愿离婚,则另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依法审理离婚案件,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时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夫妻一方有重婚情况或与第三人同居的;


2、夫妻一方有家庭暴力现象或者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


3、夫妻双方因感情关系不和已分居两年以上的;


4、夫妻一方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且影响恶劣的;


5、一方已宣告死亡,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满足以上任一情形,或者能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其他方法,经相关部门调解无效后,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离婚的,法院依法审理并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不允许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重大过错是指: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


(5)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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