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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5月26日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某木业公司承包了枯死松木除治清理项目,姚某(系姚某甲、姚某乙、姚某丙父亲)在该项目中从事除治疫木工作。2024年3月,姚某在伐木过程中被树砸中当场死亡。姚某未婚,与他人同居期间育有二子一女,长子姚某甲(已成年)、次子姚某乙(未成年)、女儿姚某丙(未成年)。姚某父母均已去世。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姚某甲、姚某乙、姚某丙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木业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
办理情况
人民法院经审理,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积极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实际履行。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姚某系外省务工人员,三兄妹均在原籍生活,三兄妹的母亲早已另组家庭并在外地生活,某木业公司先行赔付的部分款项被姚某甲用于个人消费。为保障两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主动向本地妇联通报案情,并与本地妇联联名向三兄妹属地妇联发函,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对赔偿款进行监管。在属地妇联、民政及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经三兄妹家族长辈及其母亲共同商议,该笔赔偿款除预留姚某乙、姚某丙生活学习必需费用外,其余款项以定期形式存入银行,待两人成年后再自行管理。
典型意义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司法、妇联、民政等部门均负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当前,各地相关部门之间普遍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在涉及跨地域、尤其是跨省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中,也在积极探索信息资源联通共享机制。本案中,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向未成年人所在地通报情况、提出建议,通过多部门跨省联动,形成妥善监管赔偿款的方案,有效维护未成年兄妹财产权益,解除了两兄妹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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