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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4年07月22日
河北法治报讯(记者 鲍娜军)近日,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郝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赞皇县西龙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手中,感谢调解员帮助其成功维权,拿到了拖欠的劳务费。
今年2月,在北京务工的赞皇县西龙门镇村民尚某与吉林省抚松县北岗镇村民郝某取得联系,约其为自己进行视频剪辑处理制作。简单交流后,郝某很快答应下来,二人口头约定:剪辑一个视频,服务费是12.5元。二人很快展开合作,其间,郝某共为尚某制作视频195个,服务费共计2437.5元。不料,在随后的支付劳务费阶段,尚某一直推托,且将郝某的联系方式拉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郝某将尚某诉至赞皇法院,要求其支付劳务费2437.5元、维权费1200元,共计3637.5元。赞皇法院立案后,将案件委托移送至西龙门镇调委会,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两人矛盾纠纷。西龙门镇调委会调解员初步了解案情后,当即联系郝某与尚某,双方均同意调解。
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且郝某向法院申请了网上调解,于是调解员通过电话,对尚某进行劝导。“郝某在没有与你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帮你做完195个视频,且没收取预付款,这是出于对你的充分信任!诚实守信是咱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维护品牌形象及客户关系角度出发,建议你支付劳务费。”听了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分析,尚某承认自己拖欠了郝某的劳务费,但其认为郝某制作的视频质量未达标,因此经过衡量,只愿支付给其2000元。随后,调解员多次对双方进行析法明理,使两人对责任关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郝某也表态:对尚某提出的条件表示认可,但要求尚某另外支付律师费用1200元。
调解员趁热打铁,调整了调解策略,引导尚某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并对其进行法治宣讲和教育劝导,阐明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建议其支付律师费用。尚某听闻调解员的反复讲解,沉思后欣然接受。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尚某一次性支付给郝某劳务费、维权费共计3200元,其它费用免除;郝某撤回诉讼。签订调解协议当天,尚某将3200元以微信转账方式付给了郝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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