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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延边律师时间:2025年05月06日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若合同有明确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比如按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等。
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可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若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若开发商长期不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者还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
购房合同延期交付赔偿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如下: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若开发商延期交房构成违约,购房者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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