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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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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继强律师 微信:13844324085 执业证号:12224200810313186 执业律所:吉林华耀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誉文街41-1号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劳动工伤 2012年成立华耀律师事务所 是本所主任 ;延边州政协委员; 延边州软环境监督员; 为人热情好沟通 ,恪守职业道德,讲诚信工作经历丰富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擅长思考 喜欢挑战疑难复杂问题 ,因工作繁忙只代理延边州内的案件 ,咨询不限。 韩律师有15余年办案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和合同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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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吴某某故意毁坏财物立案监督案

延边律师1个月前 (07-29)67
【关键词】介入侦查 刑民交叉 撤销案件 化解矛盾【案例摘要】在受邀介入某机械公司负责人吴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时,广东检察机关综合审查全案证据,以实质分析为切入点,认为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并引入第三方调解解决问题获得采纳。本案的办理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三…

监督解除长期冻结资金,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民营企业账户资金长期冻结监督案

延边律师1个月前 (07-29)69
【关键词】资金解冻 违规“查扣冻” 依法保障合法权益 【案例摘要】在办理某合同诈骗案多个关联企业账户资金被冻结6年之久的监督案件中,天津检察机关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面引导侦查取证,准确区分违法所得与案外企业的合法财产,积极推动侦查机关依法解冻。坚持打击…

准确认定贸易本质,依法打击“转圈贸易”型合同诈骗犯罪 ——张某某合同诈骗案

延边律师1个月前 (07-29)74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 转圈贸易 非法占有目的 追赃挽损【案例摘要】在某“转圈贸易”案件中,安徽检察机关通过穿透式审查,准确认定贸易本质,充分论证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本案体现检察机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严惩合同诈骗…

经济合同是否有赔偿金规定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7)71
一、经济合同是否算雇佣关系经济合同与雇佣关系是不同概念。经济合同涵盖多种类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是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合同不一定是雇佣关系。比如买卖合同,双方是基于买卖商品产生权利义务,…

成立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7)72
一、成立合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成立合同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存在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须有两个以上主体参与,且当事人应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意思表示一致。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作出承诺。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

居间人未约定佣金这种情况,到底该怎么处理呢?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7)102
一、尝试协商确定佣金当居间人和委托人没有约定佣金时,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协商是解决问题最直接的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居间人在促成交易过程中付出的劳动、交易的金额大小、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一个合理的佣金数额。比如,居间人促成了一笔价值较大的房产交易,虽然事先没约定佣金,但居间人在寻找房源、安排…

私人与公司签的和约具有法律效力吗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7)75
一、私人可以与公司签和约吗私人可以与公司签订合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私人属于自然人,公司属于法人,双方具有签订合约的主体资格。只要合约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约即为有效。签…

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是否要签协议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7)78
一、提前解约签协议的必要性提前解约签协议很有必要。从法律层面讲,租赁合同是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提前解约意味着对原合同的变更。签协议能明确双方达成了提前解约的共识,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比如租客和房东口头说好了提前解约,可过段时间房东又反悔,说租客违约,要求赔偿。要是有书面协议,就能清楚…

刑事拘留决定作出后多长时间执行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4)82
一、法律规定的执行时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应当立即执行。也就是说,从决定作出那一刻起,就没有所谓的缓冲时间,得马上把这个决定落到实处。比如公安民警在案发现场经过初步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后,作出刑事拘留决定,那当场就会把人带走执行拘留。不过,这里也有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出现时…

指定监视居住的一般期限

延边律师2个月前 (07-24)82
一、指定监视居住的一般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六个月的期限是从指定监视居住决定开始执行之日起计算。比如,张三被决定指定监视居住,从他进入指定的监视居住场所那天起,开始计算这六个月的时间。在这六个月内,执行机关要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严格的监视,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二、指…